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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夜,二阳城城主府,府门大开,往来宾客络绎不绝。
城中各势力都听说了,城主府招来了一个剑圣,而且这个剑圣在比试当中,击败了城主向问天,白天那场精彩的比试,早就通过吃瓜群众的嘴,传遍了整个二阳城,于是他们都想来城主府上一探虚实,一睹剑圣的风采。
到了下午时分,张伯也带着人从城外林中把那白毛狼王的尸体,带了回来,暴晒在城中的广场上,于是二阳城中,上到九十九,下到刚会走,所有百姓都知道了,城主府里来了一位年纪轻轻,但风度翩翩、丰神俊朗、一身本事神鬼莫测的剑圣。
而最先行动起来的居然是城中的芳华少女,只见她们自发的做了欢迎的横幅,上书“林奇公子你最棒,姐姐妹妹都稀罕”
这几个大字,仿佛事先商量好似的,齐刷刷的在城主府外聚集起来,齐声为林北加油,助威,甚至有胆大的少女,高声向林北表白:“林奇公子,我要和你生小猴子!”
此番大胆的表白,自然引起其他女生的嫉恨,于是众人又在府门外群殴了起来,那个场面简直和林北未穿越前在电视看到的为某些大明星应援的场景一模一样。
身在后厢房的林北,听着向琉璃绘声绘色的讲述着府门外发生的一切八卦,感觉一切都好梦幻,原来八卦、追星在哪个国家,哪个世界都是共通的。
他看着眼前这个美丽的少女,原本安静贤淑的模样,早已经不见了踪影,只剩下一个燃烧着八卦熊熊烈火的邻居小妹妹,那模样、那神态、那表情,简直和村头临时信息交换中心的大爷大妈一模一样。
林北看着这和原来世界相似的情景,突然感到一阵安慰,他会心的笑了。
宴会准时开始了,当向琉璃带着林北二人出现在众宾客眼前时,所有的目光都注视着他们,向琉璃自不必说,二阳城城主的独女,从小就习惯了应付这种大场面,只见她款款而行,目不斜视,脸含微笑,一副游刃有余的样子。
林北呢?林北自然也不差,好歹也是林家三公子,什么样的社交礼仪没有学过?他虽纨绔,但待人接物还是令林雄极为满意的,这也是水如宣宠爱他的一个理由。
纵然场下是放荡不羁的浪荡子,可是场上他依然是风采照人的富家公子。
只见他缓步行来,目光往四周扫视了一遍,虽看不见他脸上的表情,但众人都觉得他在对着他笑,他的眼光虽只一扫而过,但众人却都觉得他在看着自己,没有人觉得自己被冷落、被无视、被忽略。
许多人虽没有看过林北的本事,但大家都觉得这就是剑圣,剑圣一定是这么样一个人,这么样一个人才配得上剑圣的称号。
向问天自然也很满意,看到自己的女儿和林北一齐走出,两人郎才女貌,仿佛天生的一队,他很欣慰的笑了。
偏偏有那不识相的凑了过来,问道:“城主,不知这林奇公子是否已经结婚了啊?若是没有,小女可以与他结为秦晋之好。”
向问天偏头看了眼,原来是二阳城中毛皮生意做得最大的杜重润,他没好气的说道:“杜老板的大女儿好像早已嫁人了吧,二女儿才刚十岁,不知你着什么急啊。”
杜重润毕竟是商人,察言观色的本事仿佛天生的,一听向问天语气不善,再看他看着林北时的神情,好像岳丈看女婿似的,哪里还不明白,于是他退而求其次的说道:“不错,我家小女年岁还小,倒不如做个小的,让琉璃小姐做个大的,这样我也心满意足了。”
向问天挥了挥手,道:“去去去,我说老杜啊,你呀就死了这条心吧,林公子可是剑圣,而且是一个年轻的剑圣,不知有多少豪门千金等着嫁呢,就算是娶个公主,那也不是不可能,所以啊,你是没有机会了。”
说完就越众而出。
向问天在林北身旁站定,看向众人,高兴的说道:“诸位,想必都已经听说了,我二阳城今日得天垂幸,降下一个剑圣高手于我这小小山城,今后林奇公子就将与我二阳城同进退,为我二阳城百姓遮风挡雨,护得我二阳城百姓一番周全。”
众人听闻,齐声欢呼起来,从此二阳城中不仅有魔圣,还拥有一个剑圣,一下子就与隔壁的风暴城平起平坐,更有人说林奇公子的剑术水平甚至比风暴城马家家主的剑术水平还要高,已经稳压风暴城的风头,在大琰国三十六座城池中独占鳌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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