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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波集(全8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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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年轻时读萧伯纳的剧本《巴巴拉少校》,有场戏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工业巨头安德谢夫老爷子见到了多年不见的儿子斯泰芬,问他对做什么有兴趣。
这个年轻人在科学、文艺、法律等一切方面一无所长,但他说自己有一项长处:会明辨是非。
老爷子把自己的儿子暴损了一通,说这件事难倒了一切科学家、政治家、哲学家,怎么你什么都不会,就会一个明辨是非?我看到这段文章时只有二十来岁,登时痛下决心,说这辈子我干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能做一个一无所能就能明辨是非的人。
因为这个缘故,我成了沉默的大多数的一员。
我年轻时所见的人,只掌握了一些粗浅(且不说是荒谬)的原则,就以为无所不知,对世界妄加判断,结果整个世界都深受其害。
直到年登不惑,才明白萧翁的见解原有偏颇之处;但这是后话——无论如何,萧翁的这些议论,对那些浅薄之辈、狂妄之辈,总是一种解毒剂。
萧翁说明辨是非难,是因为这些是非都在伦理的领域之内。
俗话说得好,此人之肉,彼人之毒;一件对此人有利的事,难免会伤害另一个人。
真正的君子知道,自己的见解受所处环境左右未必是公平的,所以他觉得明辨是非是难的。
倘若某人以为自己是社会的精英,以为自己的见解一定对,虽然有狂妄之嫌,但他会觉得明辨是非很容易。
明了萧翁这重意思以后,我很以做明辨是非的专家为耻——但这已经是二十年前的事了。
当时我是年轻人,觉得能洁身自好不去害别人就可以了。
现在我是中年人——一个社会里,中年人要负很重的责任:要对社会负责,要对年轻人负责,不能只顾自己。
因为这个缘故,我开始写杂文。
现在奉献给读者的这本杂文集,篇篇都在明辨是非,而且都在打我自己的嘴。
伦理问题虽难,但却不是不能讨论。
罗素先生云,真正的伦理原则把人人同等看待。
考虑伦理问题时,想替每个人都想一遍是不可能的事,但你可以说,这是我的一得之见,然后说出自己的意见,把是非交付公论。
讨论伦理的问题时也可以保持良心的清白——这是我最近的体会,但不是我打破沉默的动机。
假设有一个领域,谦虚的人、明理的人以为它太困难、太暧昧,不肯说话,那么开口说话的就必然是浅薄之徒、狂妄之辈。
这导致一种负筛选:越是傻子越敢叫唤——马上我就要说到,这些傻子也不见得真的傻,但喊出来的都是傻话。
久而久之,对中国人的名声也有很大的损害。
前些时见到个外国人,他说:听说你们中国人都在说“不”
?这简直是把我们都当傻子看待。
我很不客气地答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你认识的中国人都说“不”
,但我不认识这样的人。
这倒不是唬外国人,我认识很多明理的人,但他们都在沉默中,因为他们都珍视自己的清白。
但我以为,伦理问题太过重要,已经不容我顾及自身的清白。
伦理(尤其是社会伦理)问题的重要,在于它是大家的事——大家的意思就是包括我在内。
我在这个领域里有话要说,首先就是:我要反对愚蠢。
一个只会明辨是非的人总是凭胸中的浩然正气做出一个判断,然后加上一句:难道这不是不言而喻的吗?任何受过一点科学训练的人都知道,这世界上简直找不到什么不言而喻的事,所以这就叫做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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