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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都要按一定规矩办,想问题要按一定方式去想,不管你乐意不乐意。
这既不是因为古板,也不是因为有族规,而是因为有一大群人盯着你。
我相信,这样的解释更加合乎实情。
她描述了这样一幅生活图景:你怎么挣钱,别人不管;但你怎么过日子,大伙就要说话了。
在这种情况下,日子当然难有崭新的过法。
李银河的《生育与中国村落文化》所依据的是在山西、浙江两地的调查。
她的见解十分敏锐,遗憾的是实证功夫稍有欠缺。
假设她的调查不是在这两地的两三个村子,各百十户人家里,而是在散布在全国的上百个村子、上千户人家里完成,就更有说服力。
当然,这样的要求近似扳杠。
因为她用的是人类学方法,这种方法强调第一手资料,面对面交谈,通过翻译都会遭人诟病。
人类学的前辈大师米德女士在萨摩亚实地调查多年,只因为听人转述,就遭人耍了。
考虑到这种情况,谈了百十户,谈得扎实,也就不错了。
最主要的是,她不是在文献里找出个说法,然后在调查里验证一番,而是自己来找说法,到调查里验证,这是非常好的。
其实她阐述的现象就在我们眼前,只不过我们视而不见罢了。
北京城里没有村落,但有过胡同、大杂院,有一些人员很少流动的单位。
在这些地方,隐私也不多,办个什么私事,也难说全是个人决策。
因为这类现象并不陌生,你看了这本书,不会怀疑村落文化的真实性。
罗素大师曾言:不要以为有了实证方法,思辨就不重要了。
实际上,要提出有意义的假设,必须下一番思辨功夫。
这真是至理名言。
据我所知,这番功夫她是下了的。
假设婚丧嫁娶、生育不生育都是个人决策,那么就要有个依据——追求个人快乐或者幸福。
在村庄里,这种想法不大流行,流行的是办什么事都要让大家说好,最好让大家都羡慕。
这是另一个价值体系。
那么是否能说,他们的幸福观就是这样,另外的快乐、幸福对他们来说就不存在了呢?在结束了在山西的调查、浙江调查未开始时,李银河给《二十一世纪》杂志写过一篇文章,讨论了这个问题,在此不能详加引述,以免文章太冗长。
简单来说,结论是这样的:不管怎么说,自己觉得好和别人说你好毕竟是两回事,不是一回事。
村落中人把后者看得极重,实在是出于不得已。
最重要的是,不能认为,对他们来说前一个问题就不存在了。
以此为据,村落文化的实质就容易把握了。
李银河把村落文化看做一种消极力量,是因为这种文化中人把全部注意力都放到眼前这个自然村里,把宝贵的财力全用在了婚丧嫁娶这样一些事上,生活的意义变成了博取村里人的嫉妒、喝彩,缺少改善生活的动力。
这个文化里,人际关系的分量太大,把个人挤没了。
别人也许会反对她的观点——他会说重视人际关系,正是我们的好处呢。
在这方面,恐怕我要同意李银河的意见,因为中国的村落文化和低质量的生活联系在一起,放弃村落文化到城市里生活正是千百万农民的梦想——所以它是那种你不喜欢又不得不接受的东西。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不能给它唱赞歌了。
李银河的研究工作是朴素的。
作为学者,她不是气势恢弘、辞藻华丽的那一种,也不是学富五车、旁征博引的那一种。
她追求的是事事清楚、事事明白,哪怕这种明白会被人看成浅薄也罢。
从表面上来看,研究工作有很多内容,比方说,题目有没有人重视啦,一年发了多少论文啦,写了多少学术专著啦,但是这些在她看来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要有所发现。
*《生育与中国村落文化》,李银河著,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199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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