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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另外一个方法代替好了,你觉得怎么样?&rdo;清远面露喜色:&ldo;公子请说。
&rdo;&ldo;那就以身相许吧!
一次换一次,你许一次,我教你一次,很公平吧?&rdo;清远皱眉,辰风等了半天,没有等到那句他期待以久的&ldo;公子&rdo;。
却听小书生幽幽的笑了笑:&ldo;公子,已经三次了,您先教我三次吧!
&rdo;呃!
三次。
古城一次,香榭丽舍车库一次,楼道一次。
的确,算得挺准,是三次。
可是,总觉得哪里不对。
究竟哪里不对呢?辰风猛然转过身,看见小书生脸上露出和他方才一样邪恶的笑容。
小子,这么快就学坏了?还好他从小读圣贤书,还生活在闭塞的小乡村里,否则,不敢想象这个家伙会是怎样的一个妖孽。
辰风摇摇头,这是不是叫做玩火自焚?自己亲手调-教出来的小书生,现在可以反过来调戏他了。
可怜的辰天王,自求多福吧!
车子停靠在大排档广场附近,广场很大,人也很多。
红男绿女,鸭绿鹅黄,到处都是年轻人的激情与活力,却唯独没有辰风身上的那股与生俱来的气质。
他是独一无二的,真的。
清远扭头看了看辰风,笑了笑。
他今天没有穿西装,也没有化妆,虽然戴着一副硕大无比的墨镜,快将整张脸都遮住了,但是单单露在外面那尖尖的下巴,都比那一张张或年轻或帅气或稚嫩的脸有看头得多。
辰风之所以会选择这个地方,是因为他不想把一场约会搞得像是地下恋情一样。
虽然这种恋情的确只能在地下暗暗进行,但是能给他的自由,自己还是想多给他一点的。
找了一个偏靠角落的桌椅坐了下来,辰风说道:&ldo;你先在这里坐一会,我马上过来。
&rdo;他提了提立领,让领子遮住半个脸,然后便去点餐了。
辰风走后,清远却发现他忘记带钱包了,拿起钱包站起身,冲着他喊道:&ldo;公子~&rdo;迎面走来一个人,撞了他一下,钱包被撞在地上,摊开来,露出辰风的身份证,以及其他证件。
清远立即道歉:&ldo;啊!
真是不好意思,这位公,呃,先生。
您还好吧?&rdo;来人愣在那里,竟然像他一样留了一头长发,虽然不是很长,但是足够遮住他的半张脸,清远捡起钱包,顺手扶起他。
抬头却看见那人的左半边脸上竟然有一条细长的伤疤,像是被人故意划出来的一样。
可惜可惜,如果没有这条伤疤,这该是多么英俊的一张脸。
那人站起身,低声说了一句:&ldo;我没事。
&rdo;然后转身走了。
难怪他会留长发遮住半边脸,原来,左脸上有一条伤疤。
但是那条伤疤并没有影响他的容貌,反而有一种邪异的美感。
是他太过悲观了吧!
清远叹一口气,辰风却端了几样肉串回来了。
&ldo;忘记拿钱包,先吃吧!
我过去给老板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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