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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百姓重阴司之事,那汉子盯着逼近眼前的刀,想着这刀剖过死人,顿觉心里窜起凉气儿,他可不想中尸毒慢慢腐烂而死。
命要紧还是雇主给的一百两银子要紧,永远不会是一道困难的选择题。
“算你狠!
你得罪的是沈府!”
汉子牙一咬,心一横,心想这桩买卖算他不走运,亏了!
暮青静默,目露轻嘲。
沈府……
这沈府有些来头,乃盛京安平侯的近支。
十八年前朝中生变,老安平侯的嫡次子遭贬斥,拖家带口来了古水县。
没几年,这位曾荣宠一身的贵公子便郁郁而终,他那嫡妻没熬过多少日子便也撒手去了,留下个年幼的嫡女和一屋子的侧室侍妾、庶子庶女。
那嫡女闺名沈问玉,自幼体弱,是个扶不起的药罐子,却在三个月前接手了沈府的内外大权。
原先主理中馈的侧室刘氏莫名上吊身亡,她那主理府中外事的儿子听闻母亲亡故,急赶回来奔丧的途中路遇水匪,一船的人全都沉了曲水河,连具尸身都没捞着。
三个月前,刘氏的尸身便是暮青验看的。
刘氏死前穿戴齐整,屋内踢倒的圆凳位置、高度,绳结与颈部勒痕的吻合度,都证明她确实是自缢身亡的。
只有一点,她的双膝上有两块淤青,淤青周围红肿,明显是死前不久留下的。
沈府以服侍主子不周为由,刘氏自缢当晚便将她屋里的丫鬟婆子通通杖杀,知道她膝上的伤是如何来的人,一个未留。
杀人灭口,当真是雷霆手段!
可惜暮青身为仵,她想要知道真相,从来用不着通过活人的嘴。
她看过刘氏膝盖上的淤青,一眼就断定那不是摔伤。
那两团淤青,皮下出血程度、红肿程度完全一致,连面积和形状都一样!
这说明刘氏双腿的受伤程度相同,而摔伤不可能出现这种伤情。
受走路习惯、速度快慢和当时的环境等因素影响,人摔倒时很少会双腿受伤程度相同,除非两条腿同一时间磕在地上。
但这种情况极少发生,但凡摔倒,两条腿落地大多存在时间差,也就是说,总会有一条腿先着地,另一条后着地。
而先磕着的那条腿必定伤得重,另一条腿要么伤不着,要么伤得相对轻些,这便不可能出现相同程度的伤。
且摔伤大多会伴有胳膊和掌心的擦撞伤。
刘氏的胳膊和掌心完好无损,她的伤,暮青只推断出一种可能,那便是跪!
只有下跪这个动,才能造成刘氏双膝受伤程度一致。
且根据淤青的红肿程度,她跪下的力度定然不轻,或者时间不短。
即是说,她死前给人跪过。
可刘氏母子掌沈府内外大权多年,府中有什么人能逼迫她跪,又有什么事值得她轻生?
只有一个可能,她是被人拿了什么要命的把柄,逼死的!
至于逼死她的人是谁,显而易见。
但古水知县没有再深查下去。
沈府虽遭贬斥,却也是安平侯嫡支,府中嫡女逼死庶母的事传扬出去,于侯府名声有损。
且刘氏之子的死太过凑巧,事情恐有内情。
知县怕查下去扯出惊天丑案来,惹上侯府不快,连累他的仕途,便命暮青改写尸单,不提刘氏膝上伤情,只说自缢之事。
暮青知道世间公理并非事事都能得到彰显,她前世那个社会尚且不能做到如此,何况皇权至上的封建王朝?但改写尸单,有违她的职业道德,与她当年成为法医的初衷相违,因此她坚持将填写了实情的尸单呈交了衙门。
沈府之事因此在城中传得沸沸扬扬,百姓们议论纷纷,沈问玉的闺誉受了不少影响,自此与暮青结了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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