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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那地主走了之后,黎云笑着把合同书交到郑南钧手里,“好了,这是三年的合同。”
郑南钧拿在手里,虽然只有几张纸,却是沉甸甸的。
这地位于古场镇与凤凰村的交界处,在公路的旁边,交通便利,这家人还在地旁边建了一所简易的房子,虽然简易,但进去一看,绝对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收拾收拾完全就可以住人了。
听郑南钧说要住在这里,黎云皱眉头,扫视了周围一圈儿,不说是荒郊野岭吧,晚上也不怎么有人,把郑南钧放在这么个地方,他着实是不放心的。
“不行,这里离着镇上那么近,镇上房子又不贵,租一个住。”
黎云坚定地说道,这地方白天干活干累了休息休息还凑活,晚上住这儿真是有些不靠谱了吧。
郑南钧犹豫,“可是租个房子又是成本啊,而且我一个人租,也有点亏,还得找个人合租。”
“跟我合租啊!”
黎云真是求之不得呢。
郑南钧疑惑,“啊?黎云哥,你不回京都去?你不是回来看望奶奶的吗,还能和我一块住三年?”
黎云这一下子还真有些被问住了,不过转瞬一想,“我会经常回来的,再说了,就是因为我不能一直跟你住一起,所以才不放心你住在那荒郊野岭的啊,你好歹也是我黎云的合伙人,不要住的太寒酸啦好不?”
黎云一挑眉,笑眯眯说道。
郑南钧扭不过他,只好答应下来,但坚持要租个小的,他没钱,肯定租房子又是要黎云花钱的,黎云回来的时候很少,自己住个小点儿的就行,就算黎云回来住,挤一挤就是了。
他这么说,黎云自然也是听他的,挤一挤,他当然愿意了,而且听郑南钧这么说,他恍然觉得小房子比大房子好哎,小,没地方住,才有各种各样的……咳咳……理由啊。
但这小屋也得收拾出来,平时喝个水,做个饭的,还是挺方便的。
于是黎云主动申请去干重体力活,他去井里打水,不禁感慨这地方也真是原始,喝个水还要亲自去挑。
黎云去打水的时候,郑南钧也没闲着,在小屋的门后寻了一把破笤帚,打算把尘土扫出去。
只是这屋里真是陈年老灰,扫了几下,郑南钧被扫起来的烟尘呛得不行。
幸好黎云回来得快,赶紧在屋里扬了些水,这才扫起来没有那么呛人了。
两人分工合作,一个扫的,一个拖的,一个来小时,就让屋里现了原色。
不过这屋子确实是荒废的时间有点长,屋顶上都是蜘蛛网,黎云拿着笤帚把蜘蛛网都扫掉,郑南钧也没停下来,拿着抹布把屋里仅有的古董小电视,古董小桌椅擦干净。
就算是两个人都一直快干快干,把这小屋里里外外都收拾出来也是两个小时以后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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