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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此刻,这项超能力也正好能派上用场。
借助灵魂出窍,他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抵达战场,再伺机而动。
可这中间,还有另一个问题——
灵魂状态下的他,只有依附到其他人的身体上,才能发挥出一定水准的超能力。
这也就意味着他想要挑选一位勇士,作为自己的宿主。
原本,樱时没出现时,叶见笑想要不声不响救下醉魂藤是不可能的。
因为,场上并没有合适的宿体。
且不说已经修炼出元婴的醉魂藤,单就是刚迈进筑基境的黄氏兄妹,若是贸然侵入他们的身体,都有很大概率惊醒他们本已沉睡的灵魂,并存在一定概率会被他们的灵魂直接消灭掉。
对于附身来说,最优的宿主选择,应该是那种有一定根骨,却修为很差的菜鸡。
整部,苏木已经为他准备了一个极其合适的宿体——樱时。
樱时有一年的修炼经历,身子还可以,但修为只有凝体境,实力也就是比持枪农民高一些,正是最理想的宿体。
在把樱时带过来的这件事儿上,叶见笑还是很感谢苏木的。
醉魂藤那边的情况越来越差,他寻思着,事不宜迟,还是马上动身吧。
不过,在施展灵魂出窍之前,他还有一件事必须要做。
叶见笑轻轻摆手,散去了视野前的直播,盘膝而坐,将一只手套摘下,紧闭双眼,他深深吸了一口气。
微微举起右手,伴着指间的滑动,脆亮的响指应声而至。
轰!
一刹那!
地鲸跃出,将他吞入腹中,合嘴入土!
依旧是一气呵成。
依旧是利落干净。
如此,叶见笑便顺利地将自己的身体拖进了地下。
很快,他入土之地,一道道灵魂之气飘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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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绕上升,汇聚成了叶见笑的模样。
现在,他已经是灵魂状态,完全脱离了肉体,可以放心行动了。
那身为灵魂的他,这会儿该跑步前进,还是该飘向战场呢?
都不是。
叶见笑付之一笑,那样太慢了,不符合他帅气的人设。
他可不想赶到现场时,看到醉魂藤已经发了狂,在那里和朱羽雕后死斗。
还是尽早过去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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