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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了他们常去的一家,早就坐满了人,舞台上不知道请了哪一支乐队,看起来知名度还不错,底下的观众都跟着晃动身子。
音乐声音不算大,只是刚好能调动人的肾上腺素又不至于感到反感。
四个人找了个正对舞台的卡座坐下,汪荃招手叫了服务员,先上了一箱酒,然后特意给林霖要了一杯鸡尾酒。
关于喝酒,寝室的其他人早就放弃了劝林霖喝酒,那还是因为第一次四个人出去的时候,见识到了林霖一杯倒的厉害,所以自那之后,都只给林霖点果酒或者饮料。
“哇哦!”
酒吧里的人突然跟烧沸的水一样狂欢起来,林霖刚喝下第一口鸡尾酒,正想说这家的酒怎么有些变味了,就看到舞台上走上了一个人。
那人身穿一身黑色夹克,林霖向来不喜欢的皮裤被他穿在身上竟然格外匀称好看,也让林霖来了兴趣往上多看了一眼。
大概也就能明白底下这群人狂欢的原因。
上来的应该是乐队的主唱,有着一张通俗意义上来说好看的脸。
也许是因为林霖自己也长得不赖的原因,所以能被他觉得好看的男生没几个。
而现在台上的主唱就是其中之一,要说是哪种好看,林霖也说不上太上来,大概就是觉得这个人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高傲,配着那一身放荡不羁又朋克味十足的衣服,碰撞出了奇异的味道。
霓虹灯的色彩五彩斑斓照在那张引人注目的脸上,当音乐声响起的时候,周围的嘈杂都消失了。
所有人的目光被吸引着,跟随者台上的人。
“我不愿……”
与形象完全不符的清澈嗓音,让林霖吃了一惊。
他以为会是重金属的烟嗓,又或者是低沉的男声,就是没想到会是流水叮咚一样干净的声音,有着洗涤心灵的魔力。
挑了下眉,林霖对这个驻唱歌手倒是有点兴趣,而且不知道为什么看久了之后,竟然觉得有些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
“这家伙网上有几百万粉丝。”
汪荃是寝室里的“百事通”
,大概是看林霖一直盯着舞台上的人看,就凑过来说了一句。
“那还在酒吧里驻唱?”
“他想自己做音乐,所以没跟公司签合约,靠跑酒吧赚钱。”
有些惊讶,但是想想又觉得合理,能有着这样干净嗓音的人,肯定也有自己的想法。
不自觉中,对这位主唱多了些敬意。
有一瞬间,林霖好像有种错觉,台上的人在似有若无地看着他,而且目光不太友好。
当他想追寻那道探究和打量的视线时,却又没发现台上有谁在看着他,只能当做是自己喝了几口酒开始犯迷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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