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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
“我去了纽约,在股市里赚了一笔钱。
可那里除了冬天冷一些、会下雪,和洛杉矶没有区别。”
之后。
“我又去了巴黎。
母亲临终前,一直念叨着一间叫做奥德洛的首饰店,就在铁塔下面不远。
她说小时候,家里拮据,她只能趴在橱窗上看那些钻石项链,直到店家骂骂咧咧地出来驱赶。
后来是来到美国、意外遇见了父亲,他带她去新奥尔良,母亲才拥有了人生中第一条项链。
足足三克拉,小镇上根本没人见过那么大的钻石。
那也许就是沦陷的开始——对不起,扯远了。
我只是想说,我去了巴黎,那家首饰店早就倒闭,换成了一家内衣店。”
再后来。
“老施密特退下来,我又搬去了达拉斯。
我从小就想成为一个政治家,而不是做一个像父亲那样的商人。
在教会学校读书的时候,为此还去做了级长——是的,不光是为了照顾克里斯。
但在达拉斯过了两年,忙是很忙,也获得了一些成绩,可我依旧会觉得不满足,会一夜夜的失眠。”
姚安沉默地听着,没有发表过哪怕是一点看法,直到对方说:“我也去了北京。”
这让姚安抬起眼睛:“什么时候?”
钟浅锡没有回答。
这不重要,也不是他今天要说的议题。
他要说的是:“姚安,已经五年了。”
你可以认为一个人衰老的标志,就是开始怀旧。
但一千多个日日夜夜,哪怕一天一个故事,《天方夜谭》也早该讲完了。
属于钟浅锡的折磨却没有尽头。
火一直在烧,皮肤蜷起来,一片片脱落。
钟浅锡语气平静,眼神却是近乎哀伤的。
“我去了很多地方,试了很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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