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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天志明鬼聚众氓 四(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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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心说,这当然是玉米。

玉米当然是玉米,但此时不能叫玉米。

正如麦,到底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名字?但叫的人多了,麦便成了麦。

诸夏重玉,大争之世亦有荆山卞和献玉的美谈,叫玉米最是适合。

但对于心怀野心的适来说,最适合的名字反而是最不适合的。

这东西不能只是个可以让更多人不挨饿的玉米,还得趁机扩大墨家的影响,以便将来推广开的时候扩大影响。

思考半天,胡诌道:“这叫墨玉。

墨家之玉。”

“墨玉?”

芦花小心翼翼地捏起那枚玉米,觉得这玉字用的极好,若是用麻线穿在一起,挂在耳垂或是坠于脖颈,未必便比不过那些士女的翠珰。

可这墨子却用的极不好,爱不释手地看了半天,嘟哝道:“这明明是黄色的玉,怎地是墨色的玉呢?”

“墨家不以金玉为宝,而是以救济天下为宝。

那奇人说此物高山荒凉之地尤可种植,让天下少受饥馑之苦,正是救济天下的宝物。

在我墨家眼中,就如同王公贵族眼中的玉一样,都是倾城之宝,因此叫这么个名字。”

“是墨家之玉宝,而非墨色之宝玉。”

胡诌之后,又拿出几枚胡萝卜的种子,这一次便其貌不扬了,可适接下来的话却让苇惊的半天没有合上嘴。

“这叫鬼指。

世人都以为鬼藏于地下,这东西长成后就像是手指一样,其色如肉,欣长如指,藏于地下,是天鬼舍弃了手指赠与天下之人的。”

芦花一听这话,吓的叫了一声,下意识地躲到了适的身后,不敢再看那枚其貌不扬的种子。

苇也咽了口唾沫,不想接下来的话让他比听到鬼指之名更为惊怖。

“这鬼指要是种好了,一亩可产十石甚至二十石。

虽然不能当做粟黍,但饥荒之时可以救命,而且脆甜如蜜。”

适这话没有胡诌,胡萝卜在大亩之下用草木灰和粪肥,产个三五千斤不是问题,论救荒比地瓜还要好。

所以前世乡村,多有葫萝卜崴子、胡萝卜屯、胡萝卜坳之类的名字。

只是这东西毕竟不如地瓜,地瓜可以晒干磨粉,怎么也算主粮,这东西就只能救荒用了。

以现在的小石来说,亩产十石什么的都是怕吓着人往小了说的,尤其这还是不知道凝结了多少汗水劳动遴选出的良种。

饶是说的保守,十石二十石这样的数量还是吓了苇一跳。

他当然希望这是真的,也相信适说的话。

可越是希望是真的,越怕最终是假的,所以越不敢相信。

惊惧还未结束,远未结束。

适又照着这样的套路,将各种稀奇古怪的种子拿出来,一一给起了稀奇古怪的名字。

譬如胡诌为鬼布的棉花,说是天鬼为救世而将身上的衣衫凝为种子,栽入土中,以求人人有衣可穿。

当然也有没胡诌的,比如向日葵,这个用不到胡诌,改成夏葵就好。

天下有春葵、秋葵、冬葵,唯独没有夏葵。

而葵菜本身也有向光性,所以有葵藿向日的说法。

仲尼还借着葵菜的向阳性讲了个鸡汤,说是鲍庄子连葵菜都不如,人葵菜还知道叶子遮住阳光保护自己的根茎呢。

一直到拿出胡诌为鬼头瓜实为南瓜的南瓜子时,芦花终于笑道:“小哥哥,你果然不会种地,这是葫芦,我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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