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昔邪眼眸晶亮,“本王这里有几坛上好的梨花酒,要不要尝尝啊?”
京墨说过,不准她在九重天喝酒,那在妖森林喝酒……可能也不大合适。
“喝茶便可,梨花酒能带走吗?”
昔邪鄙视地看了他一眼。
始作俑者,其无后乎?果果在花城无缘无故现出原形,又被百姓们制住烧死,昔邪又听说了在琼楼玉宇漪华与三位仙君大打出手的事,便不难猜出背后的阴谋。
把她的果果当作阴谋的牺牲品,他昔邪焉能忍气吞声?
漪华回玉山的时候,惊讶地发现凡间的拜坛已经被掀了,香炉啊画像啊被打碎撕碎乱了一地,熙熙攘攘的人群也都散了。
据说来了一场狂风暴雨,拜坛倒了,人跑回家躲雨了,索性无人伤亡。
漪华瞧着,这应该是魔界的人干的,可能是苏叶做的,也可能是母亲派人做的。
天色已晚,夜空浩渺,明月当空,清风殿里的光亮等着她的归来。
她提着两坛梨花酒踏风而来,“京墨,喝不喝啊?”
京墨半披着长发,身着金带白袍,浅浅一笑,带她去了清风殿屋顶。
一人一坛,漪华拔开盖子提起坛子,大口灌了几口,擦了擦嘴边的酒,真真潇洒畅快。
“还不错。”
京墨优雅地喝了一口,意有所指地说:“比杜仲的梅花醉雪清淡,喝完不会闹事情。”
漪华翻了个白眼。
京墨道:“从前有个官府的千金大小姐,自小犯有哮喘,她当官的父亲爱女心切,一声令下,几十里杨柳被砍,小动物被杀。”
“你要给我讲故事吗?”
漪华晃了晃酒坛子,听着酒的声音。
“有一家人舍不得杀掉家里的狗,把它扔到山里自生自灭。
那时正值冬日,冰天雪地,山里没有食物,快要冻死饿死的时候,一个小女孩经过,扔给她一副旧毯子和半张饼,它才活了下来,自那以后小女孩就经常上山给小狗带些吃的。”
漪华拖着腮帮子听得很认真。
“好景不长,娇弱的千金大小姐死于哮喘,几个月后有人发现这个小女孩偷偷到山上给狗喂食,报给了官府,官府派人把那个小女孩打死了,小狗自然也无从幸免。”
漪华唏嘘:“好可怜,善良的小女孩,无辜的小狗。”
“小狗入了黄泉不肯忘记恩人,踢翻了孟婆汤,逃了出来。
我与王不留行去黄泉边上散步时恰好遇见,它跪下苦苦哀求,希望能够保留记忆报答恩情。
王不留行身为天帝不敢破坏规则,依旧让它饮下了孟婆汤,我应了它一个来世,让它几个轮回以后与你相遇。”
漪华惊讶:“前世的小女孩是我?”
“你前世种下的因,得到了此生的果。”
她热泪盈眶:“谢谢你让她来到我身边。”
京墨将她轻拥入怀,柔声道:“你上辈子因她而死,她在九幽境将妖森林起死回生的丹药给了你,以命相报。”
“来世我还能遇见她吗?”
京墨神色一怔,此生恩情已报,来世或许是遇不到的,宽慰道:“你不必心有愧疚,无论是果姑娘,还是凡间的爹娘,他们不图你报答什么,活着的时候遇见你,就是他们的幸福。”
他继而想到,自己是神,不死不灭之身,可漪华却□□凡胎,终于离开的一日。
我叫常胜,常胜将军的常胜,常常胜利的常胜。我追求的不是有趣的足球,而是可以获得胜利的足球,胜利让我热血沸腾,胜利让我觉得足球有趣!如果你也讨厌做一个失败者,我想我们一定会有共同语言。我叫常胜,这是我的故事。也是一个关于梦想的故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胜者为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原气大陆九州八荒王国无数强者无数原兽无数,有凶猛无比的龙凰梵檀狮三属性恐怖能量的暗渊紫火豹毁天灭地的紫云噬睛虎,空中霸主天霄幻牙鹫自带风暴的风暴剑齿龙,吞天灭地的吞噬青万虫。。。我们的猪脚有完美的黄金身材,盈溢的桃花缘,可爱到爆的宠物小仙女。且看猪脚灵风一路披荆斩棘,斩断恩仇,超凡入圣,圣霖天下。...
论财富,没有人比他还要有钱。论实力,没有人比他还要强悍。为了自己的好兄弟,沈南星可以做任何事情,包括成为合约女婿!...
十六岁,刚刚凝聚星核的他就一个人杀到R国,单挑了整个邪樱宗,把他们的镇宗之宝天丛云拿回家当厨房的切菜刀。十八岁,在欧洲,教廷护教,审判两大骑士团的重重包围下,斩杀了八个圣殿骑士,从容离去。二十一岁,徒手搏杀两名潜入华夏,企图吸食九黎蚩尤血脉的吸血鬼公爵。修真界离经叛道,无法无天的幻星宗传人,妖星萧辰,在封神至宝打神鞭的护持下,神魂穿越到一个魔法学徒上手持打神鞭,肆虐异世界天才?老子出手活活吓死一堆天才!众神?看老子手上拿的什么,打神鞭!!打的就是你!...
这个年头,想重生的人一大堆!可是也有些人,不是特别想重生的!华夏集团亚太区分公司市场部总经理,一向信奉活在当下的叶云就是其中一个。可是老天爷一个恶作剧,把我们的猪脚送回了高中时代时。愤怒的叶云指着老天狂吼既然把我胡汗三送回来了,那么就别怪我!权势我的金钱我的美女统统都是我的(茄子书友群138562518欢迎大家)...
他是最强医仙,混迹都市,风生水起。他是最强男人,花都逍遥,群芳来袭。他是方川,他只想做一个安静的美男子,奈何美女前仆后继,他表示,坐怀不乱真的好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