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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第2页)

扬雄著《法言》态度十分严肃,措辞十分审慎,当时即享有极高的声誉。

或褒

或贬,很有权威,大有当年孔子作《春秋》&ldo;一词之褒胜于华衮,一语之贬严于五

刑&rdo;之势。

蜀中隐德君子严君平、谷口郑子真就是因《法言》所载而知名当代、流

传后世的。

有位富豪希望留名,就贿赂扬雄希望笔之于书,被扬雄严辞拒绝。

《论

衡&iddot;佚文》云:&ldo;扬子云作《法言》,蜀富人赍钱十万,愿载于书,子云不听,曰:

&lso;夫富人无仁义之行,犹圈中之鹿,栏中之牛也。

安得妄载!

&rso;&rdo;晁公武亦说:

&ldo;《法言》称谷口郑朴子真、蜀人李仲元与严君平,蜀人闻之,有愿载名于《法官》

者,雄谢之,虽林翁儒犹不得与也。

&rdo;[注]林翁儒即林闾翁孺,扬雄文字学之师,

扬雄只在《答刘歆书》中称说他,《法言》未及一语。

可见其书取材之严,褒贬之

慎。

由于《法言》如此严肃认真,又采用当时的语体文,故习之者众,声誉极高。

班固说:&ldo;自雄之没至今40余年,其《法言》大行,而《玄》终不显。

&rdo;《法言》

以其义正辞易,比《太玄》获得更多的读者,在东汉初年已十分流行了。

《法言》末尾说:&ldo;周公以来,未有汉公之懿也,勤劳则过于阿衡。

汉兴二百

一十载而中天,其庶矣乎?辟雍以本之,校学以教之,礼乐以容之,舆服以表之。

&rdo;

汉公即安汉公王莽,明在未篡之时。

制舆服、兴学校在元始三年加莽阿衡,奏立辟

雍在四年;&ldo;汉兴二百一十载&rdo;,自刘邦前206年汉中称王,至元始四年(公元4年),

正好210年。

可见《法言》作于平帝朝,成于元始四年。

扬雄还仿《仓颉》作《训纂》,亦在元始年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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