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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上月二十四日夜,苏氏勾结奸夫,杀死儿子小玉。
小玉之死,亲朋邻里舆论哗然,均忿忿不平,指责苏氏歹毒,不料苏氏恬不知耻,撒泼骂街,十分嚣张,本官曾出面调庭,苏氏返咬我一口,说小玉是本官杀的。
真是可杀不可救也。
俗话说;虎毒不吃子,这对奸夫,丧尽天良亲手杀死亲生儿。
不用极刑不平民愤。
为严惩奸夫,明正法典,我等不顾自己生死利害,具状起诉。
起诉人;琼山县黎民张三、李四、王五、林六、田七、梁八等跪呈。
当下,刘县令看罢诉状,立刻怒形于色,把状纸一摔道;天下竟有此人此事,非极刑不可。
通判何正文,听县令说要对苏氏处以极刑,他又剩机敬上一言;这个恶妇原是扬州名妓,吹、打、拉、唱,样样精通,还是一个刺绣高手,专替皇家贵族绣龙衣。
后被南洋一个巨商胡大海赎身,续为小妾,定居琼州府琼山县。
但好景不长,因这位巨商过份贪色,积劳成疾,命归黄泉。
丈夫死后,苏氏更加放荡,胡作非为,在外勾引野男人,今天大人如能为民除害,定受黎民爱戴,皇上定能为你加官进爵。
一番话,说得县令手心发痒,恨不得立刻将罪犯辑拿归案,为民除害,随命王书办开好拘票,将苏氏拘捕归案,等候审问,不得有误。
苏氏一路喊冤叫屈,被五花大绑,推进了牢房,在那肮脏阴暗潮湿的铁笼里,还高声喊冤,她那嘶哑的喉咙,喊出了血,几乎到了歇斯底里,散失理智,发不出音来,但她还在喊冤,磕头如捣蒜,要求法官明镜高悬,为弱女子作主,永远做个清官,不要做何正文式的脏官;干尽坏事,丧尽天良,终就不得好死。
这还了得,何正文听苏氏说他是强奸杀人凶手,吓得几乎晕倒在地,何去何从,他心里明白,他要杀人灭口,他暴跳如雷,不顾身份,不顾场合,扑上就打,那些狐架虎威的打手,也竖起了杀威棒。
刘县令听到犯人的一番呈述,估计内里定有冤情,而且与通判何正文有直接关系,此案必须慎之又慎。
他把金堂木一扑,大吼一声;“住手,退堂。”
且说刘成功从三月二十八日上任,至四月底,共勘问轻重案件一千余起,并做到有错必纠,有冤必雪,凡有告者,无不分辩事非。
他虽出生皇家后裔,但他生存在最基层的群体当中,体贴民情,知晓民心,大家爱戴他,推荐他为命官,得到皇帝恩准。
由于他审案十分认真,对疑难不决,是非难辨之案,都是亲自查访,深入茶馆、酒楼、街道、商店、里巷、个人,集体、原告、被告,都要进行调查、核实取证。
对该从轻、从宽者,给以改过自新,改恶从善的机会。
该赦的赦,该放的放。
对罪刑严重,民愤极大者,分别处以绞、斩、流放等。
通判何正文的诉状,给他一次深刻的启示;通过他再三推敲、分析,觉得诉状还存在不少疑点难以解开。
例如苏氏丈夫十年前去世,当时正逢年轻,风华正茂之时,没有男女之欢。
再说,全文无一证人名字,只有张三、李四、王五。
还有在苏氏辩护时,牵连到通判何正文时,他暴跳如雷,动手就打,企图杀人灭口。
刘成功拿着毛笔,再三审视诉状,再次提醒自己;草率了事,是为官的大忌。
何况,重刑拷打之下,屈打成招,从古到今,比比皆是。
想到此处,他起立,皱起眉头,在屋里又度了几圈,终于掷笔而叹道;{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翰清}。
查,一查到底,不管牵连到谁,都要依法问案。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他决定到老百姓中去找答案。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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