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陆弥后知后觉反应过来,咬牙想着,他就活该穿裤衩。
他在里面别扭了很久,半晌又开了门,脸上有可疑的不自然神色,人却一如既往的傲着,还睨她一眼,“还有事。”
“嗯?”
“去给哥哥买条内裤。”
“…………”
见她不说话,季迟怒极,“老子也不想好伐?内裤湿了,你让我穿什么,这裤衩透视!
这让我怎么穿?总不能真空出去吧?被你看光了怎么办?”
“…………”
陆弥看了一眼,那裤衩果然透光,她咳了咳,又不自然道:
“我可没给人买过内裤,也不会买,再说我好歹也有点名气,现在给你买内裤?明天是不是得上热搜?要么你就把湿的洗洗,用电吹风吹干?”
她觉得这个建议很可行。
季迟脸更黑了,“你们家电吹风在哪?”
“抽屉里找找看,然后洗衣皂在窗台上。”
说完,咳了咳又走了。
季迟差点把湿的内裤甩在她手上让她帮他洗,回头一想现在是在她家里,好歹要低调点,再说他们还没在一起,把她吓跑了就不好了,可一想到河里的水那么脏,他便嫌弃的要命,恨不得把全身的衣服都给扔了,那内裤哪里还想洗?
他找了会,总算找到电吹风,吹风时,他对着镜子照了会,又无聊地观察卫生间的摆设。
镜子前有陆弥的牙刷,粉色的电动牙刷,水杯也挺卡通,他猜想她才没有那个心思买这么粉嫩的东西,应该是文素兰给她准备的吧?
穿好后,季迟看向架子上的毛巾,有一条蓝色的纱布毛巾,他拿起来闻了闻,果然是她的味道,她身上的味道很好闻,有种淡淡的香味,又不像是香水味,每次靠近她他都忍不住想闻几下。
半晌,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简直像个变态,季迟连忙嫌弃地把毛巾放下。
脚步声传来,陆弥看过去。
季迟上面穿了件白色的t恤,下面是一条竖条纹的浅绿色的大裤衩,这大裤衩被陆士忠穿起来就是中年男人的味道,眼下季迟穿了,却莫名时尚,就好像开创了一种新的风格。
居家男人style?
因为陆士忠比季迟胖的关系,t恤穿在季迟身上松松垮垮的,莫名还有点嘻哈的味道。
果然,衣服没有丑的,丑的从来都是人,当然陆士忠并不丑。
“爸,你这裤衩是超市20块钱买的吧?”
“你想说什么?”
陆士忠皱眉,“你是不是觉得你同学穿起来比我帅?”
季迟眼神微敛,咳了咳。
陆弥也被说的不自然,“哪有,我就随口一说。”
陆士忠很不高兴,觉得这是原则问题,女儿觉得其他男人比他帅?这怎么了得?莫名心里酸酸的,求抱抱,求安慰!
他特地把影集拿来,“你看你爸年轻时候多帅啊,像不像郭富城?”
确实挺帅,留着郭富城一样的头发,但陆弥也没好意思打击他,毕竟季迟这长相是没有对手的那种。
“帅!
我爸最帅了!”
季迟很认真地看了许久,带着评价世界名画的表情,深沉道:“叔叔比郭富城帅。”
陆士忠整个人都飘了,拍着季迟的肩膀喜道:“季迟啊,叔叔第一眼看到你就很喜欢你,你果然很有眼光,年轻人有前途啊!”
“我就觉得季迟很帅啊,随便一穿都这么帅。”
文素兰一脸迷妹脸。
“…………”
四羊方尊这么重,古人真的拿它来拼酒?金缕玉衣这么牛的裹尸布为啥后来不用了?金属真的是你看到的那样?艾滋病毒究竟是用来干啥的?良渚玉琮是祭器?拜完财神拜寿星,我告诉你这俩货其实都很可怕!罗布泊里什么也没有,但是它很重要哦,你不相信社会上那些人说的吗?那你也别相信我写的,因为我也是瞎掰啊!...
被无数强者誉为当代最强的神话,杀手之王的赵毅接手了一栋别墅。好吧,既然如此,那便看我如何在各色美女中左右逢源,逍遥度日我的房客不好惹,我,更不好惹!...
父亲大哥出海遇事,家里欠下巨债,大学生龙海选择了回家当渔民,并意外获得五行灵珠认主,从而踏上了修真的道路。只是修真太难,还是做个渔民更加逍遥自在。什么?深海之中竟然蕴藏着各种各样的修真资源?那还有什么说的,全是我的了。嗯,一不小心再捡个蓬莱仙岛,做做神仙岛主似乎也不错嘛—...
...
那女孩早已躺在床上,一条大腿微微翘起,一只手正在解身上的第一个纽扣。可我仍坐在那里无动于衷。我可不是不想干那事,我想得要命,同时也怕得要死。不一会儿,那女孩已经将她的衣服纽扣全部解开了。...
当年的逐鹿之战,任健的肉身被毁,而他的魂魄已经飘荡了近五千年,世间万物,皆有定数。任健无法轮回,可是每过几百年,地球上便会出现一个与他长相相同的人,但往往活不过二十岁。任健想救他们,却依然改变不了他们夭折的命运!一日落在替身身上,没想到竟然成了上门女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