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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节 很有骨气的家伙(第2页)

丁一看着叶语辰多少有点紧张。

要搞点钱,买游戏机,所以丁一和奥利丝要躲着叶语辰。

一但被发现,很可怕的。

叶语辰不紧不慢的吃着晚餐,只是偶尔抬头看了一眼那眼神之中充满了期待,还有紧张的丁一。

终于,在感觉到丁一快到极限的时候叶语辰说道:“哄我开心,我心情好或许可以同意。

所以,你可以开始哄我开心。”

哄!

只有一个字的动词,真正的操作难度是这个字的一百万倍。

丁一思考了足足五分钟,伸出五根手指:“五十万,我帮你把《老市》电影中那两首歌的完整版买回来。”

叶语辰摇了摇头:“不行,提到这事我非常不开心,这两首歌你竟然只买了插曲权,这事很不好,所以你继续哄。”

丁一急了:“你不能这样,欺负人也有上限的。”

“一首在你的字典里被称为经典的,而且没有任何人注册过的歌,你去找到来作为我参赛的压轴曲,我给你一百万,包括那两首的完整版。

多余的钱算是增加给你的零花钱。”

丁一沉默了很久之后抬起头来:“不,一首歌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味道,那怕这首歌拥有殿堂级的力量,却并不是谁都能力展示它的,灵性,不能赋予一首歌灵魂的歌手,是对音乐的亵渎。”

说完后丁一站了起来:“我每天来回跑就是了。”

傲。

叶语辰非常欣赏丁一的傲,那是一种骨子里的傲,特别是在原则问题上那份坚持,那怕会失去些什么,也不会退让。

这比起记忆中的丁一,更好,或许是因为长大了,有了不少的经历。

丁一回屋了。

在刚才的一瞬间丁一脑海里出现了一首歌。

《阿刁》

原版挺好,丁一曾经听过,真情流露,充满内心的沧桑感,故事感人,让人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但,这首歌没有火起来,可以说埋没在沙海当中,每一首歌就是一粒沙。

翻唱。

是另一个人给这首歌注入了灵性,用自己的灵魂点亮了这首歌。

一个近于完美的翻唱。

所以,歌是挑人的。

丁一回屋了,叶语辰心中无喜无悲。

叶语辰走到丁一的小黑屋的门前,她很想推开门告诉丁一,我答应你可以暂时住在横镇,可足足站了十分钟,叶语辰也没推开那扇门。

不是因为她的骄傲,而是叶语辰相信丁一的骄傲会反感这种施舍式的回应。

就站在丁一小黑屋门口,叶语辰给陆宁发了一条信息:“明天替我约魔教音乐学校,司徒教授,我希望可以去旁听。”

陆宁回消息:“好的。”

叶语辰看到陆宁回的信息后又补充了一句:“我希望接受司徒教授的考核,我不介意从零基础开始重新学习。”

“好的,我明天一早就会去联系司徒教授。”

陆宁没想太多,作为第一助理她暂时还只是在配合叶语辰工作,更何况去学习,从零开始学习,本身就是一件值得宣传的正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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