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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或者不好,在艺术上是属于美的范畴,不属于真或善的范畴。
判断美的标准是美,是感情,不是科学上的真或不真(武功在生理上或科学上是否可能),道德上的善或不善,也不是经济上的值钱不值钱,政治上对统治者的有利或有害。
当然,任何艺术作品都会发生社会影响,自也可以用社会影响的价值去估量,不过那是另一种评价。
在中世纪的欧洲,基督教的势力及于一切,所以我们到欧美的博物院去参观,见到所有中世纪的绘画都以圣经故事为题材,表现女性的人也必须通过圣母的形象。
直到文艺复兴之后,凡人的形象才在绘画和文学中表现出来,所谓文艺复兴,是在文艺上复兴希腊、罗马时代对“人”
的描写,而不再集中于描写神与圣人。
中国人的文艺观,长期以来是“文以载道”
,那和中世纪欧洲黑暗时代的文艺思想是一致的,用“善或不善”
的标准来衡量文艺。
《诗经》中的情歌,要牵强附会地解释为讽刺君主或歌颂后妃。
陶渊明的《闲情赋》,司马光、欧阳修、晏殊的相思爱恋之词,或者惋惜地评之为白璧之玷,或者好意地解释为另有所指。
他们不相信文艺所表现的是感情,认为文字的唯一功能只是为政治或社会价值服务。
我写武侠小说,只是塑造一些人物,描写他们在特定的武侠环境(中国古代的、没有法治的、以武力来解决争端的不合理社会)中的遭遇。
当时的社会和现代社会已大不相同,人的性格和感情却没有多大变化。
古代人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仍能在现代读者的心灵中引起相应的情绪。
读者们当然可以觉得表现的手法拙劣,技巧不够成熟,描写殊不深刻,以美学观点来看是低级的艺术作品。
无论如何,我不想载甚麼道。
我在写武侠小说的同时,也写政治评论,也写与历史、哲学、宗教有关的文字,那与武侠小说完全不同。
涉及思想的文字,是诉诸读者理智的,对这些文字,才有是非、真假的判断,读者或许同意,或许只部份同意,或许完全反对。
对于小说,我希望读者们只说喜欢或不喜欢,只说受到感动或觉得厌烦。
我最高兴的是读者喜爱或憎恨我小说中的某些人物,如果有了那种感情,表示我小说中的人物已和读者的心灵发生联系了。
小说作者最大的企求,莫过于创造一些人物,使得他们在读者心中变成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
艺术是创造,音乐创造美的声音,绘画创造美的视觉形象,小说是想创造人物、创造故事,以及人的内心世界。
假使只求如实反映外在世界,那麼有了录音机、照相机,何必再要音乐、绘画?有了报纸、历史书、记录电视片、社会调查统计、医生的病历纪录、党部与警察局的人事档案,何必再要小说?
武侠小说虽说是通俗作品,以大众化、娱乐性强为重点,但对广大读者终究是会发生影响的。
我希望传达的主旨,是:爱护尊重自己的国家民族,也尊重别人的国家民族;和平友好,互相帮助;重视正义和是非,反对损人利己;注重信义,歌颂纯真的爱情和友谊;歌颂奋不顾身的为了正义而奋斗;轻视争权夺利、自私可鄙的思想和行为。
武侠小说并不单是让读者在阅读时做“白日梦”
而沉缅在伟大成功的幻想之中,而希望读者们在幻想之时,想像自己是个好人,要努力做各种各样的好事,想像自己要爱国家、爱社会、帮助别人得到幸福,由于做了好事、作出积极贡献,得到所爱之人的欣赏和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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