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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人会同意,这罪不在我:剧本编得实在差劲。
由此就可以推导出:崇高并不总是对的,低下的一方有时也会有些道理。
实际上,就是唱高调的人见了一根稻草被冲走,也不会跳下水,但不妨碍他继续这么说下去。
事实上,有些崇高是人所共知的虚伪,这种东西比堕落还要坏。
人有权拒绝一种虚伪的崇高,正如他有权拒绝下水去捞一根稻草。
假如这是对的,就对营造或提倡社会伦理的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能只顾浪漫煽情,要留有余地;换言之,不能够只讲崇高,不讲道理。
举例来说,孟子发明了一种伦理学,说亲亲敬长是人的良知良能,孝敬父母、忠君爱国是人间的大义。
所以,臣民向君父奉献一切,就是崇高之所在。
孟子的文章写得很煽情,让我自愧不如,他老人家要是肯去作诗,就是中国的拜伦。
只可惜不讲道理。
臣民奉献了一切之后,靠什么活着?再比方说,在七十年代,人们说,大公无私就是崇高之所在。
为公前进一步死,强过了为私后退半步生。
这是不讲道理的:我们都死了,谁来干活呢?在煽情的伦理流行之时,人所共知的虚伪无所不在;因为照那些高调去生活,不是累死就是饿死——高调加虚伪才能构成一种可行的生活方式。
从历史上我们知道,宋明理学是一种高调。
理学越兴盛,人也越虚伪。
从亲身经历中我们知道,七十年代的调门最高。
知青为了上大学、回城,什么事都干出来了。
有种虚伪是不该受谴责的,因为这是为了能活着。
现在又有人在提倡追逐崇高,我不知道是在提倡理性,还是一味煽情。
假如是后者,那就是犯了老毛病。
与此相反,在英国倒是出现了一种一点都不煽情的伦理学。
让我们先把这相反的事情说上一说——罗素先生这样评价功利主义的伦理学家:这些人的理论虽然显得卑下,但却关心同胞们的福利,所以他们本人的品格是无可挑剔的。
然后再让我们反过来说——我们这里的伦理学家既然提倡相反的伦理,评价也该是相反的。
他们的理论虽然崇高,但却无视多数人的利益;这种偏执还得到官方的奖励,在七十年代,高调唱得好,就能升官——他们本人的品行如何,也就不好说了。
我总觉得有煽情气质的人唱高调是浪费自己的才能:应该试试去写诗——照我看,七十年代的政工干部都有诗人的气质——把营造社会伦理的工作让给那些善讲道理的人,于公于私,这都不是坏事。
*载于1996年第4期《中国青年研究》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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