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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你这种水平的红烧肉能是祖传,我倒不信,你说那个小厮偷看你配方,我就更不信了。
哪里值得?你这肉就没有处理好,还带着腥味,也不够进味,选的肉肥肉过多,一口下去油腻闷肚,色泽寡淡,显然是为了应付人流量煮制的时间不够长。
你这样偷工减料,也能算是祖传?”
孟修竹一番话说得有理有据,把掌柜的说得脸一会儿青一会儿红,到最后整个脸涨的通红。
就算是圆滑如掌柜的,也有些生气了。
夏益清尝了一口,虽然没有尝出孟修竹那么多口感来,但是味道寡淡他也察觉到了。
掌柜简直怒发冲冠:“姑娘一介女流如何懂得这些,你若是觉得差你便自己做个惊天地的红烧肉来!”
这话说得让夏益清当场就想出手教训了,孟修竹拉住他的手,他一个王爷在外面和人动手,若是被人抓住把柄就不好处理了。
她既然敢说这番话,就敢对自己的言行负责。
“你既然瞧不起我,我便也做一份让你输的心服口服,省的你吃惯了粗糠,不知晓什么是精细的红烧肉。”
孟修竹语气倨傲,夏益清看的在心里为她鼓掌。
只是掌柜眼看着就要被气到吐血了。
孟修竹知会这酒楼的小厮给她买肉,要求都说的很是详细:“买肉的时候要挑肥瘦相间,比例刚好的梅花肉,顺带买些葱姜蒜,还有桂皮八角回来。”
现在这个时代的人,去腥做的还不太好,暂时没开发出用姜片去腥的做法。
跑腿的人也是快,照着孟修竹的要求一个不差的都买回来了。
孟修竹雄赳赳气昂昂地进了厨房,夏益清就在一边看着也不说话,照往常般要给她去生火,众人就在一边瞧着当朝大王爷为一个女子生火。
孟修竹把五花肉的皮先在锅内烫了一番,既是为了去毛,也是为了把皮烫紧致些。
随后就下锅焯水。
水开之后放了三五片姜片去腥,卷了一捆葱丢进去,等着所有的血沫都浮起来,孟修竹才把肉捞起来,仔细冲洗了好几遍,确保血沫都冲干净了。
到这一步,肉的腥味也基本上没有了。
红烧肉的好看之处在于大块,孟修竹也切得豪放,大快大块的,架起另一口锅就放进去煮了,把刚买的八角桂皮放进去炖出香味。
最重要的一步就是炒糖色,在现代的话,一般都是以酱油上色草草了事,这里没有酱油,孟修竹直接以糖来炒色,加了少许水入锅。
这时候就需要耐心,孟修竹手一直没停,就看着糖慢慢融化,再变成焦糖一般的棕红色。
到这个时候也就差不多了,把肉捞起来都还能闻到香味,滚入锅中翻炒起来,等四面都上好色了,孟修竹就加了刚才炖肉的汤进去熬煮。
这一番操作倒是看呆了众人,还没见过这么煮红烧肉的,他们寻常的做法就是把糖在起锅前放,稍有颜色就行了。
但是孟修竹做的不一样,炖煮之后揭开锅盖,伴着浓郁的肉香,映入大家眼帘的是一盘色香俱全的红烧肉。
“这也太香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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