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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筝像模像样的行了个礼,既然是守礼的书生,那她就做个贤良吧,谁让看上人家了呢。
不是青筝不想抢啊,他要是个真的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那青筝上回就直接抢了,还等什么呀。
关键人家深藏不露,抢不了啊。
打的话,青筝也不是打不过,问题是原主都被坑死一回了,这身上有功夫的人,她可不敢用强的。
就算是她不像原主那么小白,也架不住防不胜防啊。
万一小书生再给她来一掌,可不是要了亲命儿了嘛。
“小生还有事,先走了,告辞。”
小书生也不傻,这是明白青筝啥意思了,那茶才喝了一小半,把书往随身的笈里一放,提起来匆匆的行了个礼,再次的落荒而逃了。
“哎,叶公子,叶公子……”
青筝出声喊了两声儿,结果,越喊越跑,看那意思,轻功都要用上了。
“这人,我又不吃人,干嘛呀。”
青筝就服气了,想她这个身体也是千娇百媚的大美女一枚,怎么还有人送上门儿的便宜都不占呢?
“这样,任林,我自个儿上路追小书生去,你们别跟着了。”
青筝考虑了一下,可能是自个儿的排场实在大了点儿,把质朴的小书生给吓住了。
“大小姐,那可不行。
左护法派我们出来,就是要保护大小姐的安全,我们不跟着怎么行。”
任林立马就不乐意了。
“咳,笨不笨啊!
非得这么明晃晃的跟着啊。
就不会由明转暗,偷偷的保护着?”
青筝也是服气了。
“呃……是属下愚钝了。”
任林愣了片刻,自个儿也笑了,枉他还是这辈儿人里的翘楚呢,这脑子,也有不灵的时候。
“不过你们可要离得远一点儿,小书生功力深厚,让他看出来,跟明着跟也没什么区别了。”
青筝又补了一句。
“是。”
这回任林很痛快的就同意了,他也想明白了,能伤到青筝的人,他们在边儿上也没啥用了。
既然小姐想要自在,那他何必惹她不高兴呢。
青筝也没急着进城找人去,坐下来把剩下的那半杯茶喝了,又回到马车上,换了一身儿简洁点儿的衣服,青筝一路上也看了,时不时的也能看到个把侠女的行走江湖,到是没有什么男女大防啥的。
但是她之前的衣服确实太张扬了点,好看是好看,动手也跟跳舞似的,就是走路啥的不太方便。
青筝选的是一身儿正红的劲装,红红火火的热烈。
可能是过去的几辈子多多少少不是在勾心斗角的,就是忧国忧民,要么就是刨土块儿挣食儿吃,确实在是累了,这辈子,好像没那么些事儿,后面没有小鞭儿抽着了,青筝就想怎么张扬怎么活着。
也可能是江湖儿女自带的洒脱吧。
红衣,再配上黑马。
青筝自己别提多美了。
进城的时候,青筝在城门口又问了人,知道松阳县城一共就横三竖四七条街。
进了城,也不急着找客栈,骑着马慢悠悠的一条街一条街的逛着。
就不信找不到小书生。
嘿,还挺精,穿得挺穷酸的,按理是住不起什么大店的,没想到,居然在最大的一家叫云来的客栈里找到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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