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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西吐了吐舌头,抬起又黑又脏的光脚,笑嘻嘻地道:“‘小鞋’?你看我这样光着脚丫,像上过什么‘小鞋’吗,你才喜欢穿小鞋呢!”
他说完低头看见古恒脚上穿着一双时尚的运动鞋,忍不住奚落道,“你这叫猪蹄上穿鞋——多余!”
古恒看到他既羡慕又失落的表情,冷哼一声道:“你是因为没有鞋穿,所以嫉妒我吧,你这种心理十分不健康,发展下去会得一种很可怕的病,你知道是什么病吗?”
孟西见古恒说得煞有介事似的,也有些害怕地问道:“不知道,是什么可怕的病?”
古恒沉声道:“这种病叫做‘心理严重扭曲变态不平衡综合症’!
你现在的症状属于早期,如果好好调理还有得救,只要以后看到别人吃好穿好住好,不再起任何坏心眼,你的病就会慢慢好的!”
说完马上哈哈大笑起来。
孟西这才明白被古恒戏耍了,不由大吼道:“我今年已经十六岁了,从五岁起就没人养我,我只能在大街上讨饭活下去,如果你是我,你能看着别人吃好穿好一点都不动心吗?为什么别人一生下来就在富贵家庭待着,一辈子不愁吃不愁穿,我却要天天下跪讨饭呢?难道这就是命吗,凭什么我的命就比别人贱呢?”
古恒听他这么一说,有点同情地问道:“你说的是真的吗,你从五岁起就开始要饭了,那你的父母呢,他们既然把你生下来为什么不养你?”
孟西叹道:“我长这么大,从来都没见过我爹,而我娘天生就是个傻子,只会捡一些破烂衣服给我穿,捡别人丢在沟里的臭东西给我吃,后来我实在吃不下去了,长到五岁后就自己出来讨饭。”
他的声音充满了悲凉,任何人都听得出他并不是在撒谎。
古恒想到自己虽然学习任务很重,但是除了完不成任务或者做错事被惩罚外,从小到大还没有一餐吃不饱的,渐渐地对孟西越发同情起来,尽自己所能帮他想办法:“其实,你可以向政府申请救济呀,要不住在孤儿院也行,总比你现在天天出来讨饭的强。”
孟西又叹了口气道:“你是说官府吗?这个世道,官府里全都是狼族的人,我们汉人、南人与色目人都是最低下的,如果狼族人杀一个汉人,只要交出一头骡子就可以抵罪,你说,我这个小乞丐去向狼族人的官府求助,他们会理我吗?”
古恒瞪大眼睛道:“你说什么!
狼族人的官府,现在明明是21世纪,我们都在现代的华夏,你是不是跟你娘一样犯傻了?”
孟西冷冷道:“你才犯傻呢,现在我们在狼族人建立的元亨帝国,当今皇上是忽比烈,是个地道的狼族人,所以整个天下都是狼族人的。
想不到世上还有你这么笨的人,刚才还想急急忙忙进城去呢,如果到了城门,你报不出户籍在哪个村的话,肯定会被官府当成流民抓起来,发配到边疆去当战奴!”
古恒听完后大惊失色,说话声都变得颤抖起来:“你说什么……什么元亨帝国……什么忽比烈……什么战奴,你到底在胡说些什么?”
孟西趁机吓唬他道:“战奴是什么你都不知道吗?就是上前线帮士兵们干活的下等贱人,干的都是煮饭、做菜、洗衣服、擦马屁股和刷马桶这些活,不过这些活还算轻了,如果叫你去挖地道,挖战壕,填河造桥,整天要么在毒毒的太阳下受苦,要么在冰天雪地里受累,过不了两年,就可以让你的父母去帮你收尸了。
啊哟,我忘了,在边疆不一定能找到你的尸骨,因为野外战地里有很多恶狼,只要躺在那里一夜,第二天起来,就发现身上只剩下一堆带血的毛发了。”
他绘声绘色地描述着一切,仿佛刚刚去过战场,又幸运地活着回来一般。
古恒十分不服地大声道:“呸,我古恒是从小被吓大的,我们华夏明明发展到现代社会,哪有什么战争,哪有什么战奴,你以为是在演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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