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母后虽然与往日化着一样的妆容,却总叫人觉得,有什么东西变了。
她接见那些妃子时虽然在笑,那笑容,却总让人觉得冰冷。
父亲下了一回江南,带回来一个貌美的丽嫔。
这回更离谱了,听说这个丽嫔以前是在青楼的,甚至还有孩子,母后听到消息后,不小心被刺绣的针扎破了手指,红色的血涌出来,落在白绸上,像一滴泪。
他第一回见那个女童,是在御花园,她正在被一群别的小孩欺负。
她个子小,唯有一双大眼乌黑发亮,里头蓄了泪,嘴角撇了又撇,趴在地上嚎啕大哭。
他走过去问怎么了,女童仿佛找到主心骨,说:「哥哥,他们都不同我玩。
」
宫里的人,要么叫他太子,要么叫他皇兄,第一次有人叫他哥哥,这样没有规矩,他晓得了,这个女童,就是丽嫔从宫外的那个孩子。
他讨厌这些破坏了他们一家三口的人,让母后不高兴的人,他自然也不喜欢,可是又觉得,他堂堂太子,何必犯得着跟一个女童过不去。
可他是太子,他既然已经表明不喜欢的态度,底下的人只会加倍为难她。
所以他欺负她,他又只让自己欺负她。
也不知是不是这样行事给祝永宁造成了什么错觉,有一天,她居然跑来问他,是不是喜欢她。
可笑,于情,他们是皇兄皇妹;于理,她母妃也不知发什么疯,进宫没几个月就搅得天翻地覆,连累他母后挨了父皇好几次训斥,他怎么可能喜欢她。
旁边的太监宫女都在看着,想笑不敢笑,他落了面子,恼羞成怒。
他一脚踢在她身上,「祝永宁,你也配?」
萧景承自然是有喜欢的人的。
嘉云知书达理,娇羞可爱,真要说像什么,她像很多年前,那个温温柔柔的母后。
父皇犯过的错,他不会再犯。
等他继承皇位,他要娶她,以国为聘,跟她一生一世。
丽嫔得宠,却被人告发她一直给父皇点含有慢性毒的香料,事情败露,她被赐了死罪。
这告发的时节很巧妙,因为他听见太医私底下给他的母后汇报,说陛下毒已入骨,以后只能慢慢调养。
他暗想是否他的母后早就知道这件事,却又觉得不能细想,他不能接受他的母后也想要杀父皇。
那他一直藏在心底的那个一家三口算什么?
不能怪母后,丽嫔也死了,兜兜转转,好像只能怪祝永宁。
可是他派人查出来那桩血案,丽嫔母子是被强迫进宫,并不是广为人知的——妓女不择手段爬上龙床。
萧景承觉得愧疚、怜惜,他想对她好一点,然而祝永宁已经不像刚进宫时那样怯弱,她此时无依无靠,正所谓光脚不怕穿鞋的,冷眼望着他,脸绷得像只马蜂,用性命去蜇人——真是不讨人喜欢。
没过几年,父皇死了,他继承皇位。
母后筹谋隐忍多年,终于当上太后,她抱着她哭泣:「承儿,承儿,我们母子好不容易……我们好不容易……」
他依着誓言娶了嘉云,把世界上最好的东西都给她。
而祝永宁,听说,太后要派她去和亲。
祝永宁完全继承了她母亲的美貌,那个部落听到后高兴坏了,进贡了好些牛羊。
不知道为什么,他看着那些牛羊,突然想起给嘉云的聘礼,都是他费尽心思收集起来的稀世珍宝。
祝永宁只配这些牛羊畜生。
他心里隐隐有些恼怒,在御书房宿醉,门一开一合,祝永宁系着个金铃赤脚走进来。
他脑子轰的一声,有些事情就这么发生了。
她毫不顺从,像块顽石,总能轻易激起他身上那些最原始的征服欲望。
他还是走上了他父皇那条路,他对不起嘉云,他更讨厌祝永宁了。
再后来,他们有了孩子。
当年的逐鹿之战,任健的肉身被毁,而他的魂魄已经飘荡了近五千年,世间万物,皆有定数。任健无法轮回,可是每过几百年,地球上便会出现一个与他长相相同的人,但往往活不过二十岁。任健想救他们,却依然改变不了他们夭折的命运!一日落在替身身上,没想到竟然成了上门女婿。...
从今天起,你将成为主神空间中的一名主神使者,周而复始的来往于一个个的世界,那样,你会得到别人一辈子都得不到的东西。从这句话在方里的脑海中响起的那一个瞬间,方里的人生注定变得不再平凡(完本两本500万字以上长篇小说少女大召唤与全方位幻想,更新有节操,各位书友可以放心食用。)...
在混乱的时间中,我的人生就此开始,是喜剧,是闹剧,是科幻片,是历史片,是魔幻电影,是黑白老电影它们一部部交织在一起,竟然成了壮丽的大杂烩。 这是我的故事,我的前半生 生死如常事,啼哭而来,嬉笑而去EVE之回家的路后续故事也在其中o ̄︶ ̄o...
郭靖说宋兄弟太不厚道了竟然抢了我蓉儿!项少龙说我比你好,同是穿越众,比较厚道他只抢了我一个老婆袁承志喃喃的道阿九,阿九,我把阿九给丢了。宋逸晨翻翻白眼阿九本来就不是你的。郭靖对着旁边的杨过说过儿你怎么了?杨过立马哭了那个牲口不光抢我姑姑,连我娘他都泡了,我都生不出来了!宋逸晨微微...
男儿无毒不丈夫,霸道横行天下服!既修毒道,便当荼毒万界,斩尽逆我之人!当萧易重新睁眼的那一刻,发现自己竟成了方家被囚禁的上门女婿,更是新婚妻子亲自将他送入的牢房...
这部小说是以我的真实人生经历为题材,概括的叙述了我从青春花季的少女,经历人到中年的婚姻危机,半生的奋斗却变成了三无女人无钱无房无业,迫不得已离开家乡只身闯荡一线大都市,成了中年打工的职业保姆,最后在五十岁的时候回归故里的故事。这也是我的前半生,只不过我没那么好命,没有一个白马王子一样的男人戏剧性的出手搭救,只能学习落在井里的驴子,一步步踩着垃圾吃着垃圾逃出生天!路过繁华,坐看风起云涌,历经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