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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在法部(原刑部)任职的许世英民国时期历任总长、总理等要职,晚年在台湾留下半本口述回忆录,其中对自己当年参与审汪一案津津乐道:对于汪精卫,虽然我不能说得上我曾在他谋杀摄政王一案中救了他一命,但我的确曾使他在狱中少受了不少苦痛,和使他早日获释。
……我虽是满清的官吏,对这些可敬的年轻人也寄以同情。
所以当汪案被指定由我审判时,我便毫不推辞地接受了。
……当案子分发给我时,与案俱来的一道命令,要我为汪精卫加上脚镣手铐,但我拒绝了,我的理由是汪精卫是个文弱书生,他绝对逃不了,而况且那时的革命党人,都显示了不怕死的磊落精神,也决不愿做逃犯。
我甚至大胆地承当了&ldo;如果汪精卫逃了由我许世英负责&ldo;的责任,决定不给汪精卫上镣铐。
我提审汪精卫,先把这段经过告诉了他,然后对他说:•&lso;我指定你们都是有抱负的,你可以把你们的抱负写下来,我替你奏呈太后去。
&rdo;汪精卫在他的看守室里,写下了他的长达一万余字的供词……我当时读了他的供词,亦深为感动,于是呈由堂官转奏。
奉批:&ldo;让他革他的命,咱们仍做咱们的皇帝!
&rdo;我于是把汪精卫开释了。
许世英说得如此笃定,称是亲历,似乎不由得人不信。
然而,他的回忆在《人间世》月刊一发表就受到了质疑。
首先是他双目失明的亲家凌铁庵,一听家人读到这一段即表示异议,汪精卫刺摄政王是宣统二年(1910年)的事,那时许世英正因出席万国监狱会议赴美并去欧洲游历考察,人都不在国内,怎么可能受命审问汪。
回忆录也曾讲到他于1910年暮春出国之事。
对于隆裕太后那个批语,一般认为不合她的性格。
但他说:&ldo;我自己经过的事,难道还会有别人知道得比我自己更清楚更真实吗?&rdo;替他执笔写口述回忆的冷枫不无遗憾地说:&ldo;这些错误,却始终无法加以澄清。
&rdo;
与汪精卫一同被捕的革命党人黄复生回忆,直到他们获释前一天,才将脚镣去掉,两足才获自由,之前都是戴着脚镣的,因为是无期,所以下的是&ldo;死镣&rdo;。
许世英所说不给汪精卫上镣铐的说法也有问题。
更值得疑问的是,此案不是法部所办,而是民政部所办。
黄复生回忆录说,被拘捕之初在区警察署,然后到内城警厅,厅丞章宗祥,这是民政部下属机构。
金祥瑞《我是怎样破获谋刺摄政王一案的》也说,汪精卫一案是民政部办的,民政部尚书是肃王善耆,&ldo;头脑比较清新&rdo;,不准用刑,不叫下跪,看了汪精卫写的供状,有爱才之意。
这对于汪没有被处死,关系至重。
当时在民政部内城总厅主事,负责审讯此案的王劲闻告诉金祥瑞,肃王把他叫去说:&ldo;案中都是青年人,不要过于为难。
&rdo;几乎已经明示。
还有人说,汪精卫在供词上捺手印时,见上面的罪名不是谋炸摄政王,而是说自己见列强对中国虎视眈眈,而国人都在沉睡,是要借此警醒国人。
汪精卫一看不是原供,不肯捺手印。
几经劝说,说肃王向摄政王就是这么说的,他才肯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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