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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真香。
小妹,你这小脑袋是咋整的啊,咋能鼓捣出这么多稀奇古怪的好吃的。
我活了十来年了,今儿个还是头一回,尝到这玉米粒的绝有香味哩。”
珍娘手里拿着一块切成三角形状的,金黄金黄的玉米烙,刚刚出锅没多大会的,正是最松脆又不烫嘴的时候,放进嘴里咬一口,嫩玉米粒的汁水十足,嚼在唇齿间还带有一股子清甜可口的感觉。
蒋小壮这货已经一连吃了好几块了,珍娘瞧着他那副甩开了腮帮子,打算大干一场的架势。
赶紧下手先捡了两块,拿到自己的跟前。
免得被这吃货全都消灭掉了。
仔细算算,她也有好久都没吃过这一口了。
过了个嘴瘾,统共也就那么多点,珍娘又特意留了四个小块的,给蒲氏带回去。
所以大伙都没吃个痛快。
“小妹,要么明儿个我从家里拿几个玉米棒子出来,你再做一回这什么玉米烙的,让我们吃个过瘾呗。”
兄妹几个已经在回家的路上,蒋小壮突然说道。
珍娘斜了他一眼,“娘咋说的,你又忘了不成。
不能从家里拿东西。
免得被旁人抓住了话柄子。”
再说了,这玉米烙,用家里的玉米棒子也做不成,太老了,就吃不出那种外酥里嫩的口感了。
蒋小壮似是有些沮丧,一会又来了精神。
“没事,这玉米也不是啥贵重东西。
我明儿个就去找谁干几架,条件不多,谁输了,都给我一根玉米棒子。”
“大哥,二哥,你俩跟我一起啊!
哈哈哈......”
“说到这,我咋想起来,好久没跟石头,二毛他们一起打混了,也不晓得这群臭小子是不是另立山头,找别人当大王了。”
话落,这小子就一气跑了,应该是去找回他在那个圈子里的存在感了。
“小妹,现在天还早,我也去银贵家里说个事。
晚一点回去啊!
叫娘给我多留点饭。”
蒋二壮拉着他大哥也溜了。
夕阳日落,已经傍晌的时候了,这三个货还出去撒疯,看来饭点的时候,又见不着人影了。
珍娘突然有个想法,自己这三个哥都半大小伙子的年纪了,成天这么个野性子可不算回事,应该找个地方给他们拘一拘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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