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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的事情便是理所当然,没有了豆豆,靳祺也就肆意了很多,把林书会当成一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一样来对待,每次到最后关头林书会便如同虚脱一般浑身都动弹不得。
林书会意识到他是典型的扮猪吃老虎,折腾完了自己还会用傻憨憨的语气对他说:“我要是永远都能把你给捆在床上就好了……”
林书会只能有气无力地拍一拍他的脸,“你是真有种。”
林书会在闲来无事的时候也会想,他其实什么都不图,就只图一个天长地久的稳妥,如果再能加上持久的心动,那就再合适不过。
偏偏靳祺都做到了。
正文完。
第87章番一(刘群儒的回忆)
刘群儒最近又去了一趟美国。
名义上是说去美国谈工作,其实真正目的是去看望他的发小林书会。
林书会比他小两岁,今年二十三,快要大学毕业。
两人的父辈关系不错,直到现在还在一起做生意,按说两家离得也很近,只可惜刘群儒并不能常常碰到他,林书会的父母早就离了婚,他最常跟着的还是他的疯娘。
疯娘虽疯,但是美貌却十分感人,林书会和他妈妈的美貌如出一辙,从小就是同龄人中的漂亮孩子。
漂亮孩子总会有一些骄纵的天性,林书会也不例外。
不像刘群儒,虽然年纪也不大,却已经是个出门在外必须穿正装,可以游走在各种交际场合的稳重男人了。
林书会说会来机场接他,可是刘群儒等了半个钟头也没见人,他有修养,不愿意催促,可是此时也忍不住给林书会打了个电话。
这小子电话也是很久才接,明明是自己失了约,却还在那边气吁吁地说:“群儒哥,你自己来找我吧,我跟何曼吵架了,她要离家出走,没空来接你了。”
刘群儒的面色沉了沉,但还是笑着道:“没关系,我打车过去就好。”
林书会上的是一所美国的三流大学,其实就是拿钱买进去的,他成绩太差,如果在国内高考几乎都没有他的容身之处。
大学宿舍也不住,早早的就和女朋友在外面租了房子,也没什么大志向,好像说一毕业就要结婚。
虽说何曼也不差,但是换作刘群儒就不会找这样的结婚对象,虽说他对女人没有兴趣,但如果真要结婚的话,也要找一个对自己事业有帮助的。
林书会租的房子就在他的大学附近,刘群儒轻车熟路,敲开门之后他发现何曼并没有在家。
房子很小,够不上一个富二代的居住标准,但是林书会却很喜欢,也不知道是不是有什么怪癖,有时候还会故意找一些小房子来租。
林书会也确实不是一个奢侈的人,此时他身上的t恤和短裤,估计加起来也才不过五百人民币。
刘群儒的高定西装,在这里就显得有点格格不入了。
他给林书会带了一些甜品,都是林书会爱吃的,可是此时林书会的兴致却不高,恹恹地坐在餐桌旁,单手托着他那精致的尖下巴,“群儒哥,我觉得你一直不找女朋友是正确的选择,太让人揪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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