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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登门拜访(第3页)

再说这事办的越早,对咱越有利。”

他在苏寒芝的粉脸上轻轻亲了一口,后者的身子剧烈颤抖了一下,口内发出不明意味的呢喃,却温顺的任他在自己身上攻城掠地,甚至连姜凤芝可能过来学写字这点都不顾了。

“姐,孟家这种大商人,其实很有本事的,别看他现在被人欺负的好象没法还手似的,其实这种大商人是很有能量的。

别的不说,至少他足够有钱。

这颗见鬼的珠子,光是当,就当了十万元,等我拿回来之后,就算什么都不提,他难道不给我几百两银子谢礼么?如果他这么不会做人,生意就做不到今天。

何况今天看来,他是一位君子,君子么,好打交道,也比较好……欺骗。

我越是不跟他开口,他越是会给我钱,到时候连咱们成亲的银子,都可以从他身上拿出来了。”

“你……你和他不是很投机么?我以为……以为你真的要和他做朋友。

你不是对他搞的什么工业化,什么实业兴国挺感兴趣的,也说的头头是道,我还以为你和他是同道。

你们说的东西我是不明白,可要是让咱大金国变的跟阿尔比昂一样,不是挺好的么?”

赵冠侯冷哼了一声“事情哪有那么简单,现在办洋务的是谁?北方章中堂,湖广张香帅,松江还有个搞电报的盛愚斋。

这些都是朝廷的大员,花的是朝廷的钱。

老百姓办洋务,可没那么容易。

孟思远是个好人不假,他做的事也确实是好事,可是好人做好事,并不代表能做成。

他的步子迈的太大了,如果败了,固然是倾家荡产;即使事成,他也成了众矢之的。

其身后没有够硬的靠山,连个小小的津门防营管带都摆不平,纵然有了成就,所有的人都想要过来咬一口,他一样招架不住。

跟这种人啊,做做朋友是够的,可是真拿他当知己就算了。

他的理想再好,前途再远大,跟我也没关系。

我在意的,只有姐你而已。”

苏寒芝身子又是轻轻的抖了一下,轻轻的推了他一下“别闹了,我先帮你去洗衣服,再去买点绸子,把你的被子重新弄一下。

晚上的时候……我都听你的。”

随后的几天时间里,赵冠侯的日子过的倒是十分舒坦,苏瞎子被那个纪女绊住了腿,整天不见人。

姜凤芝似乎和丁剑鸣闹了大别扭,每天往这边跑,学着写字,丁剑鸣倒是不见了影子。

苏寒芝则彻底放开了,每天任他亲近,如果不是每天晚上有人来值宿,加上赵冠侯腿上有伤,就算把她吃了,估计也问题不大。

利用这段时间,又一篇罗平的故事出炉,投递到了公理报,也收到了十元鹰洋的稿酬。

但是那个罗平大战夏洛克的稿子始终还是没出,他准备用这个稿子钓着雄野松,轻易是不会放出去。

苏寒芝不知为什么对写作和学习读书的兴趣减弱了不少,与其说是学,不如所是应付差事。

只是享受着跟他在一起的过程,并没有真学进去。

赵冠侯倒也不急,总归有自己这个导师在,她就算想差,也差不到哪去。

随着腿伤的大好,他也终于可以行动,为孟思远讨回那枚宝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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