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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第1页)

在陆府,傅以渐夫妇过了满月,陆健父为素云出装奁十箱,更赠傅以渐千金,送归聊城。

傅以渐安然当了富家翁,从此得以博览群书,专心举业。

甲申之变天下大乱,傅、陆两家音书断绝,整整十二年了……素云在床上翻了个身,侍女连忙用托盘捧上一把精致的小茶壶,素云端着喝了一口,重新躺下,又跌入绵长的回忆…………这件事从头到尾,两个男人都以豪慡侠义相标榜,自以为可传为佳话,可留于青史。

但陆健也罢,傅以渐也罢,谁都没有想到去问问素云的意思,问问素云到底喜欢谁,愿意跟谁——尽管她身价高达三千两银子,尽管她是个倾国倾城的姑苏美人。

直到洞房花烛夜之前的那个下午,陆健才告诉素云要把她嫁给傅以渐。

素云大吃一惊,感到蒙受了耻辱。

应该说,她见到的傅以渐,给她的印象是不错的:宽额、隆准、阔嘴,目光湛湛,清亮如水,当时她就想,此人仪表非凡,气度轩朗,前途未可限量;但是她眷恋的是风流潇洒的陆公子,她的主人。

她哭了。

她的眼泪好象使陆健有些感动,他柔声说:“你是嫌他穷吗?你这么个超逸的人儿,竟也脱不了俗气。

你想想,你就是在我府里过十年二十年,仍不过是个歌姬,嫁给傅以渐,你就是他的结发妻子。

傅以渐乃国士,你还愁当不了一品夫人?“素云使气,跺着脚说:“我不管什么夫人不夫人,我真心喜欢你。

可你,拿我当一件东西,随便送人!

……”

陆健不说话了,在窗前默默地站了许久。

他眼睛不看素云,低声说了一段话,那忧郁的声调,伤感的表情,永远留在她的记忆中:“素云,别看我只大你三两岁,在男女之间的事儿上,真情实意早就埋葬到坟墓里去了。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凡事不过逢场作戏,何必认真?对你也无非如此,你有什么可留恋的?不错,我拿你送人,没有把你当人看。

那么从今以后,我拿你当我的妹妹,好不好?哥哥送妹妹出嫁,当是天经地义了!

……”

他没有食言,送给她的嫁妆跟他亲妹妹的相同;她随傅以渐回山东后,在来往书信中他也以兄长自居,称他们为贤妹、妹夫……这些年他是怎么过来的?听那小书僮说起在盘山相遇的情景,他该是很狼狈的了。

他一定老了许多,十四年没见了!

……

十四年来,她与傅以渐相依为命,倒也十分恩爱。

傅以渐确是个不同凡响的男儿,他并不在意素云的出身,也从不问起素云在陆府的那段歌姬生涯,一心一意拿她当结发妻相待。

素云为他生了一子一女后,他连娶妾的心思都打消了。

顺治三年,他以头名状元大魁天下,授内弘文院修撰。

为了显示荣贵,同榜进士纷纷在京纳妾,他却毫不动心。

事后素云问他何不入乡随俗,也纳小星?他笑道:“任它弱水三千,只取一瓢耳!

纵然美女如云,谁能比得上拙荆?傅以渐居官谨慎,尤其拜大学士以后,得在议政王大臣、满尚书等满洲亲贵间周旋,既要施政,又不能得罪他们,真是费尽心力。

江南十世家谋反案,从顺治初年直闹到今天,满官总是一口咬定。

因为这十家是明朝的首富大户,文人渊薮,在满人看来,他们谋反是确定无疑的,不严加镇压,江南就难以服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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