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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金凤蛋蛋的话来说:“三郎哥哥太肉麻,骗人不懂有个媳妇儿似的。”
阿苗心里还会默默维护一句:“嗯,就是骗人不懂。”
她心里还是有些甜蜜的。
既然什么家务都不让她做,那她就扯着柜子里备好的布料子,给姜三郎裁衣服。
制好后,针脚没有绣娘如此细密齐整,但阿苗好歹在雪山里动过手绣过一些女红,当时是为打发时间,也就让她如今的手艺,不至于太见不得人。
姜三郎穿上阿苗新制的衣服那日,金凤蛋蛋是这样说的:“瞧着三郎哥哥高兴的鼻子都要冒泡了。”
阿苗也看出姜三郎喜欢喜,自然也开心极了。
以前也不是没给他制过衣服,他也是极为喜爱,却也没现在这般爱惜着都快舍不得穿了。
他每次去打猎或是山林间摘果子什么的,甚至挑水洗衣,都会专程把那身衣服给换下来,叠得齐整,小心放在一边,换一身原来的,才去劳作。
回来后第一件事又是先行沐浴,换上阿苗制出来的衣袍。
阿苗现在除了给他做些衣服,就剩下烧饭可以被允许一下。
挑水洗衣本是女儿家做的事,起码在互坝村时,阿苗瞧着,就只有女人家做这事儿。
而姜三郎说:“以前你没过门时,只要他在家,家里重活啥的都是我做,难道有了媳妇儿就变大老爷了?挑不得水?”
他何止是大老爷啊,乃是皇室嫡出血脉。
如今抛弃身份权势富贵,与她隐在林间。
虽说阿苗不喜皇宫尔虞我诈,也觉得身在权力中心,哪怕是顶峰的皇位上,也是劳心且费心的一件事儿。
若是把皇帝当成一个职业,那可是最最重要责任的岗位。
说起来,可以吃得最好,用得最大,豪宅最是顶级。
还有一句话取人项上人头,一句话民不聊生的本事。
这等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权利,是多少人几辈子都修不来的。
可明显并非姜三郎心内向往的。
他在民间疾苦中挣扎求生,在镖局里,出镖时见过形形色色的人与事。
曾经的养母褚氏,以及生父宣明帝的态度,让他对亲情有些薄凉,也没有几多友情可惦念。
与黎国二皇子,应该算是有情有义吧。
但二皇子也不需要他时时记挂。
经历过皇权的争斗的血雨腥风,没本事就只能是傀儡,食不下咽,寝不能安。
昏君则是纸醉金迷,生活奢靡,不理百姓水生火热,信佞臣,远忠者。
试问,太子萧亦如何能是傀儡与昏君?他能考中状元,单凭短期苦读,就算掺有暗箱操作,部署着让他得以连中三元,却也要有这个能力才能如此掐尖。
是的,萧亦当初可是状元郎殿试时被宣明帝认出的,后来对外的解释是太子一直身居道观,瞒着宣明帝科举,既然已经回朝,也就回归东宫,这是官方宣布的太子回朝的说法。
现在的阿苗不需要把姜三郎抓来审讯,打破砂锅问到底,也已经揣测出了大概。
按着分析,当初他知道楚嫣儿并非自己,于是不动声色,四处游走与川河,最后领着楚嫣儿在黎国,或者是有人寻到了他,让他在黎国暂时安顿,最后部署好,回到了那本该属于他的政权中心——朝堂。
假如这个男人是草包,焉能让萧亦掐尖冒头走状元这条路。
定然寻求其余千千万条回宫的方式。
是以,这个男人的脑子是顶好的。
本事也是很大的,回朝短短时日,便在东宫中建立威严,并没有让他这个元后嫡子让人失望。
反而逼得政敌对手不容小觑,才不得已地刺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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