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那是个很朴实的中年人,但不晓得是怎么死的。
他脸上有一条非常狰狞的伤口,从左侧额角一直划到右脸,横贯鼻梁,看起来有些狰狞。
那伤口还在向外滴着血,顺着他的下巴滴落下来,在半空中散成一团雾。
盛钊抬头看了看月色,对他说道:“走吧。”
那男人被他这一声惊回了神,不由得冲他躬身行礼,颤巍巍地做了个揖。
“多……多谢。”
那男人说。
他看起来还想再多说些什么,但流连人间太久,他神智早磨得昏聩极了,若不是盛钊将他叫醒,他恐怕还要在此地流连不知多少年才能想起自己已死的事实。
“不用。”
盛钊一摆手,说道:“去投胎吧。”
那男子又颤巍巍地冲他行了个礼,然后转过头,一步步地走了。
他的影子很快消散在夜色之中,盛钊目送他离去,直到再也看不见他的影子,才猛然间松了口气,肩背向下一垮,原本端出来的“大师”
样儿也瞬间消失了个干干净净。
“这不是挺好的吗,小钊哥。”
胡欢背着手,从旁边的绿化带里蹦蹦跳跳地走出来,冲他比了个大拇指,说道:“很有架子,比张简的师弟们也不差啥了。”
盛钊看着游刃有余,实际心里怦怦直跳——尤其是那男人跟他对视的时候,他简直觉得心要从胸口蹦出来了!
他在刑老师的高压授课下学了三年半,不知道是上辈子的底子还在,还是这辈子的体质影响,他近来渐渐有所小成,开始终于能摸到“术法”
的门路了。
最开始是他的感官越加灵敏,到了后来,他渐渐能看清一些旁人看不见的东西。
走在大街上,他也开始能分清什么是鬼,什么是人。
甚至于,前些日子胡欢刚回公寓时,他还隐隐约约在对方身上看到了一点原型的影子。
学习技能等级提高,对盛钊本来是件好事,但……他的感官越灵敏,“找上门”
的事儿也就越多。
盛钊有时候也会扪心自问,为什么张简走在大街上就没有孤魂野鬼凑上来抓着他又请又求地帮忙,他出门一趟就能遇见仨,还各个都甩不掉。
对此,刑老板的回答是“大约你看着像个老好人”
。
“我一时竟不知道你是在夸我还是在嘲讽我。”
盛钊说。
“实事求是而已。”
刑应烛说:“鬼的事是管不过来的,若管得太多,还容易被他们缠上。
所以就算张简他们,也大多无视,除了撞上面前的,其他都不搭理——毕竟要是被缠上,杀不得打不得,总归麻烦。”
四羊方尊这么重,古人真的拿它来拼酒?金缕玉衣这么牛的裹尸布为啥后来不用了?金属真的是你看到的那样?艾滋病毒究竟是用来干啥的?良渚玉琮是祭器?拜完财神拜寿星,我告诉你这俩货其实都很可怕!罗布泊里什么也没有,但是它很重要哦,你不相信社会上那些人说的吗?那你也别相信我写的,因为我也是瞎掰啊!...
被无数强者誉为当代最强的神话,杀手之王的赵毅接手了一栋别墅。好吧,既然如此,那便看我如何在各色美女中左右逢源,逍遥度日我的房客不好惹,我,更不好惹!...
父亲大哥出海遇事,家里欠下巨债,大学生龙海选择了回家当渔民,并意外获得五行灵珠认主,从而踏上了修真的道路。只是修真太难,还是做个渔民更加逍遥自在。什么?深海之中竟然蕴藏着各种各样的修真资源?那还有什么说的,全是我的了。嗯,一不小心再捡个蓬莱仙岛,做做神仙岛主似乎也不错嘛—...
...
那女孩早已躺在床上,一条大腿微微翘起,一只手正在解身上的第一个纽扣。可我仍坐在那里无动于衷。我可不是不想干那事,我想得要命,同时也怕得要死。不一会儿,那女孩已经将她的衣服纽扣全部解开了。...
当年的逐鹿之战,任健的肉身被毁,而他的魂魄已经飘荡了近五千年,世间万物,皆有定数。任健无法轮回,可是每过几百年,地球上便会出现一个与他长相相同的人,但往往活不过二十岁。任健想救他们,却依然改变不了他们夭折的命运!一日落在替身身上,没想到竟然成了上门女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