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弗拉玛家族。
夫妻两人从杰弥诺迁来,据说祖上有点贵族血统。
他们曾经在葡萄领拥有一家生意不错的珠宝店,夫妻俩乐善好施,人缘非常好。
弗拉玛家中有四个孩子——家中出事时,他们的大儿子刚到二十岁,二女儿即将成年。
那位二儿子准备过七岁生日,最小的女儿两岁左右。
弗拉玛家族毁灭的那一夜,人们在火光中看到了那位“七岁的邪教徒()”
。
一双苍老的手死死按在那孩子的肩膀上,让他看着他的家人们燃烧。
那个年幼的孩子只是看着,没有尖叫、崩溃,甚至连泪水都没有。
他看着家人的发丝化作飞灰,他看着他们的眼球从眼眶中流出。
他只是安静地看着,仿佛一切与己无关。
被邪神选中的孩子,供奉邪神的家族,就此消失于葡萄领。
这是老婆婆的说法。
奇妙极了,她想不起其中任何一位的名字,却牢牢记得他们的年纪。
他们的大儿子刚选上生命神殿的骑士,女儿准备成年后继承店铺。
那两个孩子,他们还那样小,我记得很清楚≈hellip;≈hellip;()”
“那孩子小小年纪就被邪教选中,他不是神仆,就是神选……”
老婆婆漠然解释,“没人再提他们的名字,提起邪教徒的名字会带来厄运,大家都这么说……没人提,自然也就没人再记得……”
“而你不信神。”
克里姆森掂量着手中的金线团,他总有种微妙的既视感。
“世上的人并非都是信徒。”
老婆婆低头纺线,“除了那个大儿子,弗拉玛一家人原本也不是信徒……”
都是些没营养的话,克里姆森继续注视着手中的金线团。
这不是真正的金线,而是用魔法染上金色的植物纤维,又细又韧。
它们在阳光下闪闪发光,让他忍不住想到……疯修士。
等等,疯修士是什么时候开始出现的?
仔细想想,疯修士第一桩有记录的案子,正是在711年的8月被发现。
前脚不朽教堂毁灭,神选者名义上死在了火灾里。
一个月后,强悍而神秘的疯修士便出现在了公众视野。
【溯着命运之河,身影回归葡萄丰收的土地。
】
自己回到过去前,疯修士刚好与乐土一同在葡萄领附近亮相。
回到过去后,唯一的知情者在售卖金线团。
这会不会太巧了点?
不不,说得通。
疯修士一直在狩猎永恒教会高层,没有对永恒教会的了解,他做不到这样天衣无缝。
他的家人被生命神殿展示给民众,于是他也把那些装饰过的尸体展示给生命神殿。
……这样确实说得通!
克里姆森攥紧那个金线团,这一定是神的启示,他的主赠予他阿里阿德涅之线。
他是帝都顶级豪门世家的继承人,权势无双,矜贵淡漠。她是人人称羡的顾家大小姐,容颜绝美,气质清冷。前世,她卑微地爱上他,缠着他。最后家破人亡,被活活的烧死。再次睁眼,她幸运重生,幡然悔悟,毅然决定今生她不会再爱上这个个男人。她要远离男人,自立自强,活出自己的精彩。陆少,你能不能够离我远一点?陆少,你能不能够从我的房间出去?她拼命想要远离这个男人,这个男人却总是缠着她不放。...
阴差阳错的睡了一个陌生男人,五年后她带着儿子回归!不想男人居然是企业大佬!并且还对她开启了死缠烂打模式!?家里儿子饿了,什么时候做饭。工作场合你们随意,我坐着就好。媒体面前她是我儿子的妈。苏叶暴怒慕大总裁,你一直跟着我到底想干嘛!?某总裁培养感情。苏叶某总裁什么时候方便,我们去领个证。...
十八岁那年,父母的坟被刨了之后,我才明白自幼将我抚养长大的三叔并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样简单三生羁绊,一世牵连。我说往后余生,请多指教!她说滚!你是我今生渡不过的劫,在彼岸守候三载浮生未歇!...
世人只知道,才华横溢的莫诗意最大的梦想是日进斗金,迎娶高富帅,走上人生巅峰。却没人知道,重生前的莫诗意爱他爱到没了自我,最后却落得个人人欺压丧子身死的下场。于是,重生后的莫诗意忙着赚钱复仇,压根不想碰一下那个嘴上说着滚蛋,身体却很诚实的大尾巴狼!只是,什么时候变成了他跟在自己身后追着跑?明明上一世恨不得将她挫骨扬灰,这一世不仅在第一时间帮她虐渣立威,更是自荐为她暖床?莫诗意呵呵冷笑,不好意思,本...
重活一世,她变成痴傻还丑的怪胎。所有人都瞧不起她,打她,骂她…直到那个权势遮天的男人,从天而降。他救她于水火之中,待她宛若心尖上。从此,她涅槃重生,天赋异能,出落的风华绝代,让满京城倾慕的公子哥们踏破了求亲的门槛。都给爷滚!那个瘫了快二十八年的帝国第一权少,竟然奇迹的从轮椅上跳起来。他愤怒咆哮,甩出红本本萧青衣不嫁,她是爷捧在心尖上宠的!婚后,权少宠妻甜如蜜,有好事者前来采访。请问,你...
我姓白名承祖,家族世代以开棺材铺为生,祖宗有训寿材只卖给方园五十里以内的死人。耐着性子看下去,我来告诉你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