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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推理]《长眠不醒》作者:[美]雷蒙德&iddot;钱德勒【完结】
作者序
一些文学鉴赏家也许有一天会调查20年代后期和30年代前期繁荣昌盛的廉价侦探杂志档案。
他需要锐利的眼光和开放的胸襟,才能决定这些流行的推理小说在何时以何种面貌编成堪登大雅之堂而落地生根的作品。
廉价小说未曾梦想会有子嗣传人,大多数的作品此时大都已经变成肮脏的黄褐色了。
一个人的确需要相当宽阔的胸襟才能接收这种粗俗的封面、鄙陋的标题和令人难以忍受的广告,才能体会一种写作真实的力量‐‐即使这种写作风格已经拥有高度发展的形式和技巧,使得当代小说读起来宛如老处女茶室里温吞的肉汤。
虽然许多人在故事里被杀身亡,他们的死往往被费劲笔墨描写,但我不认为这种力量全然是暴力之事。
当然也无关写作的好坏,因为任何这类努力都被会编辑大人无情地删除;也不是因为故事情节或角色都是相当原始、典型的人类。
这恐怕要归咎于这些故事衍生出来的恐怖气味。
他们的角色生活在一个出了毛病的世界,一个早在原子弹发明以前的世界,文明创造了毁灭自己的机械,而且大家都还在学习使用,好像恶棍白痴愉悦地第一次试用机关枪,法律是用来操纵争权夺利的工具,街道上尽是比夜晚还要黑暗的东西。
推理小说的动机和角色变得愈发蛮横凶狠和愤世嫉俗,但是对它想要产生的效果或产生的技巧却颇具推动性。
当时几个不寻常的评论家看出这一点,其实一个人只能指望这多么了。
一般的评论家从来不承认这点成就,他们只等到这些成就取得尊敬后才忙着去解释。
标准侦探小说的情感基础是‐‐而且一向是‐‐凶杀案得以侦破,正义得以伸张。
它的技巧基础除了皆大欢喜的结局外,其余都没什么重要意义。
作家所编织的情节为结局服务,结局能够说明一切。
但是另一方面,《黑面具》杂志里这类故事的技巧基础是场景比情节重要,也就是好的情节应该制造好的场景。
理想的推理小说应该少了结局,我们写作的人跟拍电影的人有相同的观点。
我第一次去好莱坞工作时,一个很聪明的制片人告诉我,你无法将推理小说拍成一部成功的电影,因为小说的整个重点是要揭发结局,而这在银幕上只需要几秒钟的时间就能分辨,观众很快就会明白。
他说错了,因为他想的是别种错误的推理。
至于冷硬派(hard-boiled)侦探故事的情感基础呢?虽然它不相信凶杀案得以侦破,正义得以伸张‐‐除非信念非常坚定的个人决定插手管事,确定正义得以伸张。
这类小说是关于使这个信念成真的人的故事。
他们无论是警察、私人侦探还是记者都是坚强的人,他们的工作艰难而危险,因为他们所能得到的工作就是这样。
从前到处都是这种工作,现在也是。
这类事情发生过,但不是那么快速,不是发生在一群关系紧密的人身上,也不会发生在狭窄的逻辑框架里。
这是不可避免的,因为需要不断的动作,如果你停止思考,你就输了。
一有犹豫,就会有人手上拿着枪走进门来。
一个不敢超越自己的作家跟一个害怕犯错的将军一样无用。
我回头看自己的小说如果我不希望它们更好,那是很荒谬的。
但如果它们更符合我的标准,恐怕就无法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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