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个天气,已经基本上要夏季了,早晨温度会稍微低一点,但也还算暖和。
加上包子和汤都是刚出锅的,上了电梯都基本上还是滚烫的。
这个时间点,封叛已经起床了。
他是个有生物钟的人,基本上到点就醒了。
且,他还记得早上的飞机是八点多的。
出了主卧的门,就看到客卧的门是打开着的。
他愣了一下,想起来昨晚上他好像没有关主卧的门,看来是阿肃给他把门关上的。
走到客卧的门口,往里面看了一眼,发现里面没有人。
“阿肃?阿肃?”
他叫了两声,没有人回应。
穿着拖鞋打算去厨房接一杯温水,路过餐桌的时候,发现桌上有一张便签纸,上面还压着一个装了水的玻璃水杯。
玻璃水杯的杯口还冒着热气,他把杯子拿起来,发现水杯里的水是温到偏热一点的。
显然倒出来有段时间了,所以刚刚好是他能喝的温度。
封叛先喝了两口,果然和他想的一样,温度刚刚好。
喝完,他把下面的便签抽了出来,上面写着两行字。
-封哥,我出去买早餐了,等下就回来,给你接了热水,记得喝。
依旧还是那么细心,那么温柔。
看得他唇角都弯了弯,攥着水杯的手都微微发紧。
怎么会有这么细心又细腻的男人呢?
多年如一日。
就像他昨天早上,一睡醒就看到床头柜上摆放着给他准备的水杯一样。
想到阿肃可能很快就回来了,他把水杯里的水喝完,用水冲洗了一下杯子,给阿肃冲了一杯牛奶。
刚把玻璃杯放在桌子上,就听到门口传来了脚步声。
他大步流星地走了过去,把门给打开。
“啊,封哥,你起床了啊。”
萧逆看着穿着居家服的封哥,心下微动。
怎么感觉封哥就好像是他男人一样,在家里等着他买早餐回来。
“嗯,早餐买回来了?”
封叛看着阿肃换了鞋,他把门给带上,自然地接过了阿肃手里的早餐。
“看来封哥是看到了我的留言。”
萧逆和封哥肩并肩走到了餐桌前,看到了他给封哥倒的水已经喝完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杯热牛奶。
“嗯,给你冲了杯热牛奶,等下把它都喝掉。”
封叛顺着他的视线看到了水杯,嗓音磁性低沉,特别好听。
可能是阿肃很温柔,他说话的语气都变得温和了很多。
“好。”
四羊方尊这么重,古人真的拿它来拼酒?金缕玉衣这么牛的裹尸布为啥后来不用了?金属真的是你看到的那样?艾滋病毒究竟是用来干啥的?良渚玉琮是祭器?拜完财神拜寿星,我告诉你这俩货其实都很可怕!罗布泊里什么也没有,但是它很重要哦,你不相信社会上那些人说的吗?那你也别相信我写的,因为我也是瞎掰啊!...
被无数强者誉为当代最强的神话,杀手之王的赵毅接手了一栋别墅。好吧,既然如此,那便看我如何在各色美女中左右逢源,逍遥度日我的房客不好惹,我,更不好惹!...
父亲大哥出海遇事,家里欠下巨债,大学生龙海选择了回家当渔民,并意外获得五行灵珠认主,从而踏上了修真的道路。只是修真太难,还是做个渔民更加逍遥自在。什么?深海之中竟然蕴藏着各种各样的修真资源?那还有什么说的,全是我的了。嗯,一不小心再捡个蓬莱仙岛,做做神仙岛主似乎也不错嘛—...
...
那女孩早已躺在床上,一条大腿微微翘起,一只手正在解身上的第一个纽扣。可我仍坐在那里无动于衷。我可不是不想干那事,我想得要命,同时也怕得要死。不一会儿,那女孩已经将她的衣服纽扣全部解开了。...
当年的逐鹿之战,任健的肉身被毁,而他的魂魄已经飘荡了近五千年,世间万物,皆有定数。任健无法轮回,可是每过几百年,地球上便会出现一个与他长相相同的人,但往往活不过二十岁。任健想救他们,却依然改变不了他们夭折的命运!一日落在替身身上,没想到竟然成了上门女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