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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勉强读了一所民办大学,也是每天忽悠着过日子,睡懒觉睡到早上十点,晚上也是早早就睡,整天似乎就在梦里度过,状态就如加菲猫一样,每天的眼睛都是半睁不睁的样子。
真难为当初自己的初恋男友是怎么看上自己的。
第十二章飞云族(六)
不过话又说回来,所谓没有吃过猪肉也看过猪走路,当初她母亲在书房里忙碌工作时,她总是偷偷躲在一旁,捧起撒在四周的案卷看得津津有味,虽然她当时年龄还小,可却极爱读这些,每一起案例仿佛就像一个故事,并告诉你一个道理,她很喜欢。
但她决没因此而想成为一名法医,除了感觉自己资质不够以外还有一个简单的原因,那就是她不想重复她母亲的道路,重复母亲的人生和故事。
飞云族幸存的这几个护卫队的死士带领着他们穿过了一片小树林,翻越了一座高山,看到了一条流水潺潺小溪。
一路上,他们仔细察看四周留下的记号,沿着所标示的方向行走。
旅途中,下了一场暴雨,他们躲在不同的树洞里避雨,帕斯星将她紧紧抱住,不让狂风吹凉她的身体,一旦生病,那可就麻烦了。
大雨停后,偏又来了一群黑恶兽,凶猛攻击,群起而上,几人奋起反击,飞云族死士再加上帕斯星,不到片刻功夫,黑恶兽们被赶跑。
事后青依问道,“你为何不直接拿出玫瑰之剑来吓走它们?何必这么大费周折地与它们周旋?“
帕斯星沉吟后半晌道:“因为每使用一次玫瑰之剑,就会耗掉本人的大部分精血元气,长期使用身体的损耗巨大。”
原来如此。
她心里打着小算盘,真是越好的东西,使用的人付出的代价越大,难怪玫瑰之剑启动时发出那么妖异的光芒。
这也真是就像人们对金钱的热爱一样,爱得越深,付出的就越惨痛,而就算最后得到了,也是元气大伤,说不定还有得不偿失的感觉。
那么,由利国的人最后就算终于得到了玫瑰之剑,会不会也有这种感觉呢?
胡思乱想之际,听得有人说道:“看,就在前面,那是我们的帐子。”
抬眼望去,他们不知何时走到了一片巨大的湖前,湖水深蓝,湖面平静,在对岸的另一端空地上,有三三两两的帐子搭着,上面印着他们族里特有的图腾花案。
年纪稍大的那位叫亚斯,他此刻兴奋非常,“终于到了,我们终于到了。”
这一路上,总算是有惊无险。
湖边上有几个人正在警惕地站岗守卫,看见了他们,一人迅速向一最大帐蓬里冲进。
不一会儿,就看到了哈尔布,他被自己的二媳妇搀扶着出来,身体略微摇晃,不像之前那个精神爽奕的老族长。
他遥遥地对着他们打招呼,眼神似乎定定地看着帕斯星。
不一会儿,一条小船朝他们驶来,船上的两个人神情兴奋,使劲地划着桨。
亚斯向他们挥手打招呼,他们的感情看来似乎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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