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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自认为自己是其中最为厉害,最有可能考中状元之人。
平日里,吟诗作对时,他也力争头魁。
他这般自视清高,目空一切,自然就引来了一些人的不满。
再加上初试时,他又位居榜首,更是十分引人注目。
而在复试当天,几位平日就与他相看两相厌,有寄托着父母望子成龙的期望的公子哥就偷偷贿赂了考官,故意让考官将他的排名写到了最次等,又托了几个专门的打手,打断了他的一只腿,并将受伤的他丢在一个破败的老巷子中。
简岳待他们走后,方才睁开了自己的眼,挣扎的向前,想要去参加早已结束的会试场地赴考。
他拖着一条断腿,就只能匍匐前进,久而久之,身上就沾满了烂泥,十分狼狈。
简岳却浑然不觉,只顾着咬着牙,继续向前爬行。
他的身上布满了还未来得及处理的伤口,又一直被雨水冲刷着,很快就感染发炎了。
他发着烧,头晕眼花的,很快就尝到了血腥味。
他终于在到达长安城最为繁忙的那条主干街道时,忍不住晕了过去。
昏迷时,映入眼帘的最后情境是一双黑色的长靴。
他醒来后,就发自己躺在一间温暖的小屋中,床上挂满了红绫。
简岳□□着身子,伤口皆已经涂上了药膏。
简岳闻了闻,是之前曾听他人吹嘘过的金疮药,那人似炫耀一般,用指尖抠出了一点,耀武扬威的转着圈,身旁围着几个满眼羡慕的穷人,没志气的跟着他转圈,捧场吹嘘。
简岳无端的有几分想笑,自己现在身上也是涂满了这些药膏,跟不要钱似的。
事实上,他也这么做了。
就在这时,从门外走进来一个男人,轻声笑了一下。
简岳不打算掩盖,直勾勾地打量起眼前这个男人,生得十分高大俊逸,肩宽腿长的。
倒是简岳平日里就会欣赏的类型。
那个男人将手中的汤药放在一旁的桌上,极其轻慢地瞥了他一眼:“若是醒了,就起来走动走动,别死在我屋里就行。
现在,起来把这碗药喝了,就出去走走。”
简岳无奈的看了一眼自己未着寸缕的身体,那人顿时心领神会:“你原本那身未免太过破旧了,我就自作主张扔了。
新的衣服尚在赶制中,你若是不赶时间,不用向父母报个平安,就在府中再呆一会。”
简岳自然不着急,因为没有人会等他了。
在他进行乡试的时候,他就接到了父母的死讯。
他们在上山砍柴时,突遇暴雨,尸骨被埋在泥沙之下了。
人生在世,早已是了无牵挂。
“等等。”
见那人正欲转身离开,简岳急忙叫住了他。
那人转过头,极其不耐的看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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