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柯景州坐下来后目不转睛地盯了陆绪平足有一分钟,然后才悠悠地问了他第一句话:&ldo;周云华是你什么人?&rdo;
&ldo;是我的母亲,我父亲叫陆润之。
&rdo;陆绪平很恭敬地回答。
原来这就是谭琳回来说的他父亲是在研究院工作,母亲是公务员,竟然是这一对夫妻!
他凝了凝神,又似随意地问了问他工作的情况。
他原是听谭琳说这年轻人在企业工作,便以为是做生意的。
柯景州对生意人没什么好印象,但现在听着又觉得不大对劲儿,便问他具体是做什么的。
陆绪平说,自己原来的公司已经全部移交给大哥,他已于二个月前入职一家政府金融部门。
柯景州神情一凛,又紧追着问了部门的名称,等问到具体做什么工作及职务时,陆绪平明显地停顿了一下,但仍是很诚实很谦逊地说了。
柯景州却是已经变了脸,足足有五分钟没说一个字。
这五分钟已经让陆绪平的后背起了些微的汗意。
其实,柯景州是因为不知道怎么开口,他心里五味掺杂,更有着万重忧虑。
他垂着眼睛沉寂了半晌,终于抬起头,盯着陆绪平的眼睛,缓缓地问道:&ldo;陆先生,你觉得,小欢和你,合适吗?&rdo;
在所有父亲的眼里,女儿都是长不大的孩子,需要呵护,需要宠爱。
他也和所有的父亲一样,希望女儿能过上简单平和的生活。
这个年轻人前途无量,又有着那种家庭背景,且不要说女儿会怎么样,但只他都感到了莫名的压力。
陆绪平自然听得出柯将军对他的疏离和客气。
他正襟危坐,盯着柯景州的眼睛认真地说:&ldo;柯叔叔,我要娶小欢,如果说和我的父母及家庭没有一点关系,这有点太矫情。
小欢对我的吸引,不只是因为她年轻漂亮。
她懂事有分寸,她身上有许多优点,我懂得她的好,她是我见过的最优秀最可爱的女孩子。
&rdo;
陆绪平深吸一口气,似在读书的时候回答教授最深奥的一道问题:&ldo;所以,我希望您能把她交给我,让我来照顾她。
之前由于小欢一直没有明确答应我,所以我还没有和父母全部摊开说这件事,但是我父母都极喜欢小欢这是事实。
&rdo;
柯景州不是没有怀疑陆绪平偷换了&ldo;喜欢&rdo;这个概念的可能性,但是这个年轻人说,他懂得小欢的好,这让他这个做父亲的感动,也触动了他心底最柔软的一块地方;而这个年轻人的气度也让他由衷折服。
这一个晚上自家女儿那滴溜溜的小眼神儿他当然看得清,也落实了谭琳回来说的,看着这丫头嘴硬,实际上心思全都在人家身上了的话了。
之前他听说过她和那个吴什么的在谈恋爱,他和谭琳都没见过男方,催着她带回家看看,她总是淡淡地说,等等吧,还不到时候。
他原以为这孩子仍和自己赌气,不想他干涉她的婚姻,但现在看来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
看看她对这位的态度,可真不一样啊。
那平时绷的紧紧的小脸蛋儿,现在在人家面前娇憨羞涩,完全是一副小女人的模样嘛。
上次谭琳听到点风声去了a市,回来后大骂高天鹏混蛋,又说那姓吴的不是东西,一边和小欢谈恋爱,一边又和别的女人乱七八糟的。
于是张罗着要把她调回n市,关系找的差不多了,又突然说女儿有男朋友了,是一个挺不错的年轻人,于是事情就搁置了下来。
想不到,这个不错的年轻人,原来是真的不错,位高权重,天之娇子。
唉,柯景州暗自叹了口气。
看着未来老丈人心思松动,陆绪平便又添上了一把火:&ldo;如果小欢愿意回到n市工作,我不介意随着她过来。
&rdo;
这简直是开玩笑!
柯景州迅速瞟了陆绪平一眼。
他来了要怎么安排?和本市市长平级,军区在人家地盘上,难道还要他这个岳父看他的脸色不成?
不过这年轻人的态度还算是不错,他也实在说不出什么煞风景的话了,便只好说:&ldo;等你和父母沟通过之后再说吧。
上一世她痴心错付,更是误信好友,落得众叛亲离,死无葬身之地的悲惨结局。这一世重回15岁,获得空间,一路金手指大开,定让渣男渣女永坠地狱无法翻身,从而慢慢走向现代女神之路(读者群462485498)...
重生农门妃从侍郎府大小姐变成小村姑,家里一穷二白,爹娘偏心到没边,这些崔凤鸽都不怕,唯有那个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的人让她束手无策。这是什么世道啊!救人反被赖上还有没有天理啦!你觉得我哪好,我改还不行吗!...
四平八稳了一辈子的许成瑜瞎了眼,嫁错了人,再来一次,许五姑娘照旧柔端淑婉,她忙着掌家持中馈,治刁奴,斗堂姐,开铺面,唯独不忙相看夫家去议亲。萧闵行却不同,他要忙的,只有一件事哄许成瑜多跟他亲近些,再亲近些,他喜欢这姑娘嫁给他做正妻。许五姑娘得罪不起,客气敷衍,可日子长了,五姑娘表示也行吧。...
我从未想过有一天席慕深会带着怀孕的方彤,逼我离婚,我惨败在方彤张狂的笑声中,从此,我走上了复仇之路...
背景宋朝,是个很特别的历史时期,它有四大发明中的三个它有几倍于其它朝代的税赋它有完善的外贸商业规模它有非常高的城市化规模,眼看着就要开始向更高级蜕变可惜,它赶上了一个历史上很无解的蒙古,结果不光升级过程被打断,还落得一个国灭朝亡的结果。主角洪涛,是个穿越重生了三次的职业老手。前两次都是在现代,这次到了南宋...
龙之傲骨永长存,满身胆气与天争,钢牙利爪削金石,振翼当能啸长空,撼雷霆,逆江河,鳞尾一扫山必摧!既然吾辈身为世间最高贵的种族之一,那么便需得将高等种族的气节铭刻于每一滴血液之中,宁可玉碎,不为瓦全,断不可行寄人篱下这等苟且偷生之事…巨大的龙首停留在龙崽的眼前,那磨盘般大的双目宛如日月般明亮耀眼,时而有雷电花火迸溅而出。此番迹象证明这巨龙的孜孜不倦的教诲已经进入了激昂的高潮阶段。但凡这条巨龙只要一激动起来,那对龙眼就比灯泡还要闪耀得多。哦…好…行…龙崽打了个哈欠,疲态尽显,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着母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