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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尔内是意识到一个非常困难的障碍的,他竭力想越过它。
既然马克一扮罗伯特出现他的秘书就要杀害他,那么冒充的事就必须继续下去,瞒过警察。
而且既然红房子一带的人都很熟知马克,伪装就很必要。
因此就把马克的胡子剃去,把他的手弄得粗糙(根据证词‐‐&ldo;不是一个老爷的指甲修剪整齐的手&rdo;),用了粗哑的嗓子和粗野的举止。
但这还不够。
警察要查验尸体,尸体所穿的衣服,和口袋里所有的东西的。
因此这一切东西都不能使人想到马克头上去。
因此米尔内想方设法拚命要使人相信这样的动机:马克是个极其自负的表演家,他演这个角色非常彻底,连袜子和内衣都换了装(秘书把制造厂家的商标都拆了下来),就象一个江湖演员为了要演奥赛罗把全身都涂黑了一样。
如果在读者那里能得售(销路记录证明一定是得售了),米尔内估计他就站得住了。
但是不论这个故事的结构是多么单薄,它是作为逻辑推理问题提供给读者的。
如果不是逻辑推理问题,那它就什么也不是了。
因为别的什么都算不上。
如果情节牵强,你就甚至不能把它当作一部轻松小说,因为它没有故事。
如果逻辑推理问题中没有真实情况和能自圆其说的因素,它就不成其为逻辑推理问题。
如果逻辑是个错觉,那就没有东西可以推理。
如果冒充身分所必须具备的条件一告诉读者就冒充不成,那么整个事情就是弄虚作假的。
不是有意的弄虚作假,因为米尔内如果知道他会遇到什么困难,他就不会与这故事。
他所遇到的是一些致命的弱点,他连其中一项也没有考虑过。
不经心的读者显然也是如此,他们喜欢这个故事,因此愿意相信它。
但是不能要求读者都知道生活的现实,作家才是这方面的专家。
这位作家所忽略的有下面这几点:
一、验尸官召集陪审团举行正式传讯,但对尸体却没有提出法律上合格的身份证明。
一般大城市里的验尸官对于一具无法验明身份的尸体也是会举行传讯的,只要这种传讯的记录具有价值或可能具有价值(火灾、惨祸、谋杀的证据等等)。
但这里并不存在这种理由,也没有人认明尸体。
有两个证人说,该人自称罗伯特&iddot;阿勃莱特。
这仅仅是假定,只有在没有出现与此矛盾的证据的情况下才有效。
验明身份是传讯的前提。
即使死了以后,一个人也有拥有自己身份的权利。
只要人力办得到,验尸官就要保证实现这种权利。
否则就是玩忽职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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