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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上的血液还带有一丝温热,将宋明修心底的渴望毫无保留的激发。
“想要吗?”
顾寒笑问。
“想,求你给我!”
宋明修的眼睛里,已经只能看到那点鲜红。
“那从今以后,我就是你的饲主,你要服从于我。”
顾寒在他耳边蛊惑道。
宋明修被血液诱惑,已经顾不上思考,胡乱的点头答应。
顾寒总于露出奸计得程的笑,将指尖的血液,涂抹在宋明修的略显干燥的唇上。
宋明修立刻原型毕露,獠牙只是眨眼的功夫,便已经明晃晃的出现在顾寒眼前。
“真是个心急的家伙。”
顾寒说罢,收回被宋明吸得一干二净的手指,拿过一旁女佣备好的毛巾,仔细将手指擦洗干净,转身出了房间。
床上,宋明修看着顾寒离开的背影,几近癫狂,那个男人血液的味道带着淡淡木兰香,让初尝鲜血的他欲罢不能。
片刻,两个保镖入内,一人钳制发狂的宋明修,另一人解开束缚宋明修的绳子。
随后宋明修的床上多出一袋殷红的血浆。
宋明修立刻抓起,送到嘴边,两颗獠牙咬破袋子,迫不及待的开始吸取,和那个人指尖的血液味道一样。
血袋见底,宋明修也渐渐恢复神智,不再是那个为了鲜血疯魔的嗜血狂徒。
“这就是鲜血的味道”
宋明修看着自己手里干干净净的血袋,直觉不可思议。
仅仅在离开家的第三天,他就尝到了渴望了二十五年的东西。
第四章记住饲主的名字,这是你首先需要做的
“老板请您饭厅一聚。”
女佣将一套齐整的衣服放到宋明修身旁,随即退到屋外。
宋明修看着眼前的衣服,好像想儿什么。
“我艹!”
宋明修傻了,“我是不是卖身了!”
宋明修接着给了自己一个不是那么响亮的耳巴子,“宋明修,你太没出息了,居然为了一口粮,把自己给卖了!”
宋明修长叹一口气,对自己未来的血族生涯担忧。
血族的第一口鲜血很重要。
关键看谁主动。
谁主动,谁就拥有绝对权威,不够主动那个人就活该沦为对方跟脚狗。
现在很明显,宋明修是后者。
而且现在就算是顾寒撵他走,他也不敢走,因为血族一旦沾染血腥,就必须每周至少喝一次那人的鲜血,除非饲主死去,否者就会气竭而亡!
宋明修气得挠头,不过反过来想自己好像也不是很亏,毕竟顾寒人是帅的,血也是香的。
而且他宋明修天生就不任人拿捏的脾气,以后谁欺负谁还不一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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