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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很喜欢文学?”
郑墨阳问他。
“小的时候想当个作家,”
冯诺一把头向后仰着,靠在对方身上,“经常在日记里写小说。
高中文理分科的时候想去文科来着,然后被全家人集体反对了。”
“你们家没有学文科的吗?”
冯诺一想了想:“只有我太爷爷。
在我小时候,每天晚上他都会坐在床头给我读书,但我十岁的时候他就去世了。”
郑墨阳按住了在自己身上乱动的脑袋,冯诺一懒洋洋的生活习惯、乱蓬蓬的头发以及挠下巴时眯眼享受的神情,总让他觉得自己养了只成精的猫。
他安抚性地揉了揉对方的脸:“如果你真的这么喜欢写作的话,为什么不把它当成未来的事业去做呢?”
冯诺一仰头朝他眨了眨眼:“这只是个爱好啊。”
“爱好怎么了?”
“爱好是不能当成工作的。”
郑墨阳无奈地笑了笑:“这话是谁说的?”
冯诺一很老实地说:“我爸妈。”
这种时候他的本质就暴露无遗了:一个标准的乖宝宝,即使脑回路有时不太正常。
“为什么爱好不能当成工作?难道你非要找一个不喜欢的工作,然后再挤出一点可怜的空闲时间去做自己热爱的事情?虽然这样也没什么不好,但我觉得能把爱好变成事业,是这个世界上最幸运的事情。”
冯诺一露出犹豫的神情,很没底气地问:“万一这是个错误呢?”
郑墨阳明白他的意思,于是反问:“那会怎么样呢?”
“那我可能会住在潮湿阴冷的地下室,下雨的时候天花板上会渗水,冬天还能听到老鼠吱吱叫。”
“你的想象力好丰富。”
“万一真是这样呢?”
冯诺一突然攥住他的手,好像这不是幻觉而是近在眼前的未来,“万一我穷得养不活自己,万一我根本没有写作的才能,万一我后悔做出了这个选择呢?”
“但是,”
郑墨阳说,“有些错误就是注定要犯的,即使你事先知道这是个错误。
因为只有这样,你才不会在生命走到尽头的时候,后悔自己当初没犯这个错误。”
冯诺一愣了几秒,随后笑了起来:“好像绕口令啊。”
“但你明白我的意思。”
“我明白。”
郑墨阳把自己的手抽出来,把冯诺一坐着的转椅转过半圈,让他面对着自己:“如果到了吃不起饭的地步,那确实是需要重新考虑,但我觉得你不至于这样。
再怎么说,你也是我见过最聪明的人之一。”
“这和我有没有文学才能有关系吗?”
“我是说你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养活自己,无论在什么时候。”
“哦。”
“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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