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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是太冷了。
她紧紧裹着盛誉的大衣,手指依然冰凉,无法回温。
冬宁慢慢回忆起来,刚才在街上,那件大衣基本都挡在她的头上,盛誉的衣服只会比她湿得更厉害,但因为他的衬衣和裤子本身就是深色,所以并不明显。
她拿起盛誉扔过来的毛巾,一下下擦着淌水的头发,因为被冻得发僵,所以动作缓慢。
好一会儿,冬宁努力克制着自己的牙关别再打架,把身上的大衣拿下来,递给盛誉:“你穿吧,我还有外套,没那么冷,你别感冒了。”
盛誉却依然把她当成空气,脸色也并不好看,不动也不说话。
等了会儿,冬宁自己收回了手。
其实冬宁自己也觉得尴尬和后悔。
要不是她自作主张把他带进景点,就不会误了他本来要办的事,更不会害他淋这场雨——人家有车接,不知道冬宁之前怎么想的,才会认为盛誉会被困在枫丹白露。
宅男聚集的论坛里,因为楼主一句“盛总是不是不打算在a股上市啊,最近老出国”
,底下能吵两个多月。
他的身家网上到处都有人传,小时候误会他捡垃圾误会了那么久就算了,冬宁不知道刚才的自己为什么会脑子短路到这种地步。
盛誉刚刚飞黄腾达那年,冬宁刚度过在巴黎读研的第一年,整天窝在图书馆蹭暖气,回家睡觉的频率跟流浪汉差不多。
林佳乐为冬宁后悔得咬牙切齿,比自己帮别人买彩票中了一个亿还难受,简直是五脏六腑都绞着痛。
不过,她看冬宁“自己的选择是好是坏都认了”
的态度,慢慢也跟着想开了。
不想开也不行。
就算是无原则站朋友的林佳乐,也没脸产生再鼓励冬宁回头找盛誉的念头。
毕竟冬宁甩他的时候够狠的。
盛誉那种人,连“求你”
这种话都说了,冬宁都不为所动,现在怎么回头?
总不能说他发达了,她突然又爱他了吧。
他是发达了,冬宁想,但性格真是丁点没变。
他以前就有别扭的毛病,做普通同学的时候不明显,甚至表现得还挺成熟,谈恋爱之后才肆无忌惮地暴露出来。
虽然这种性格被林佳乐称为“高岭之花”
,沉默的男人自带魅力光环,但冬宁认为自己的评价才是一针见血:公主病。
心里想十句,嘴上不说一句。
说出来的那一句,很大概率还是反话。
在一起的时候,冬宁哄他哄习惯了,此时此刻,也没怎么认真怪他有话不直说。
在枫丹白露的车站外,他可能就是猛然碰面以后不想让她那么舒服地走,但真把人留下来,也是真心反感,多说一个字都觉得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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