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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方说因“长恨歌”
而在明绯绯心中闻名的才子一号。
又如油头粉面、鼻毛外露、小拇指留长指甲,喝水还会微微翘起抖三抖的书生二号。
或者说自以为沧桑感十足,实则一星期不洗澡,吃完饭顺带往裤子上一摸了事,以至于该牛仔裤上布满了非主流艺术的黑与灰的洒脱三号。
从此事中,明绯绯再度得到深刻的教训:大妈见多了孤寡老人、失业的中年男子、大嗓门的菜市场阿姨,以至于会过于麻木的忽略到正常年轻人的相貌问题。
……
总之,也就是明绯绯这么挑三拣四的晃过了很多年,终于落入了熟女+剩女的行列。
好面子的她心中总是盘算着如果找不到理想的话,就绝不能凑合,勉强是没幸福的。
明妈大叹:“难道你要混到老娘这个岁数才找个剩下的凑合?”
明绯绯回道:“到了您这个岁数更不能凑合了,万一过不下去的话还会因为岁数大了拉不下脸接受居委会大妈们的劝和,最后闹得人尽皆知了还离不了婚。”
让她忍受与完全不同世界的人将就过日子,就如同强迫人参娃赞美周扒皮一样。
于是,对那些上赶着给她介绍伪劣品的同事,还有那些上赶着自我推销的过期品,她便一律宣称自己是不婚主义者。
遭受失恋打击的明绯绯看到行李箱角落的相框:照片里男的高大英俊,绝对是俊朗型男孩儿,笑容有点酷酷的,但是却很吸引人,而他怀里的小女生娇俏、可爱。
那时候的她是一切美好的,就如刚刚绽放的花朵……却被生生的扼杀在背叛中。
明绯绯擦拭着相框,擦着擦着又瞥见男孩儿的脸,一股子怨气升了上来。
她指着男孩儿的鼻子发话:“沈哲浩!
你绝对绝对绝对绝对不要让我再看到你!”
说着说着,明绯绯就哭了出来。
她突然搞不懂自己了,为什么事隔多年她还要带着这张照片?
为什么她就不能向电视剧里的女主角那样,撕了它、烧了它?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爱情吗?
她再一次明白何谓“爱情同毒品,害人不浅”
的道理。
第二天,闷在房里一晚养足精神的明绯绯背着大包包开始游巴黎。
先去哪里呢?
恩……好像来到这里,埃菲尔铁塔、凯旋门、爱丽舍宫、凡尔赛宫、卢浮宫、协和广场、巴黎圣母院、乔治蓬皮艺术中心都该去一去的。
明绯绯看了看手中的相机,突然觉得自己就是那种最老土的观光客,拿着相机把最有名的景点一一拍了个遍,最好再把自己放进去。
她突然想起有一次上街,被几个上年纪的观光客拉住要给他们拍照,当下她决定发挥善良女性的美德……直到拍到第十五张,明绯绯叹气了,突然顿悟何谓好人难做。
不但要顶着大太阳,要不厌其烦的大喊“茄子”
、“笑一笑”
,并时不时称赞“非常好”
以防重拍。
尤其是数“一、二、三”
的时候,这可是个技术活,数早了总有个闭眼的,数晚了也有个嘴角僵硬抽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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