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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暗至明之处,往往一点杂色便皎如日星,极容易辨识,而黑白交替的灰能蒙蔽气息,又总能让人错觉周遭无恙,似空无一物。
人从暗影斑驳的角落里现身之时,阿奴疑惑揉了揉眼睛,明明阁楼里空空如也,想不到竟还真能藏得下人。
那人提着酒壶出来,同样疑惑开口,“你这鼻子属狗的?”
苏锦打量着对方没有立即回话,这俊朗的男子穿了一身夜行黑衣,眉如墨画,口似涂彩,还嵌着一双寒星点珠般的眼眸。
这皮囊,简直好看得令人发指,若是江湖上百晓堂那群无聊之人也像评定美女一样出一则美男榜,此人说不得能摘魁。
而他一身近乎完美的隐匿身法更是了得,如果不是残存一丝酒气,自己实难发现。
“当日水牢的确欠了你,偏巧我不喜欢占人便宜,若不介意,自然能接着喝几口!”
那人随手掷出酒壶,苏锦抬手要接,可光芒一闪就已穿过虎口,撞在胸膛,感觉像矮骡子的大锤狠狠一砸,足足有千钧之力。
苏锦身形震退数步又摇晃了几下才站稳脚跟,随即一口血水从嘴角溢出。
阿奴见状,急呵一声少爷当心,马步一扎便作势拔剑,却见苏锦赶忙摆手,要是被人一葫芦砸死就真成了笑话,他揭开葫塞若无其事喝了口之后扔回,笑着说道“掺多了水滋味平平,还不知阁下名讳,何况酒葫芦砸人,也不是还礼之道。”
那人眉宇紧皱更加疑惑,“黄粱,受人抬举送了个‘盗圣’的雅号。
听闻博山侯府的小少爷自幼多病,我还以为只是老侯爷藏锋,莫非,你真不会武?”
“杀鸡算吗?”
酒水穿肠并不好受,还好嘴里的余腥淡了几分。
江湖上有书、琴、花、盗四圣,都是璀璨人杰,偶然听过,苏锦想不到眼前之人便是盗圣黄粱。
这喜欢独行的黄粱来去无影,据说偷天盗地,无所不能,近年他频频光顾豪门深院,连守卫森严的北燕皇宫都不能幸免。
同时,盗圣也是出了名的习性古怪,曾盗了人府上满箱金子洒在大街上,取名黄粱,便也是戏嬉江湖、黄粱一梦的立意,只猜不到,除此之外还是个嗜酒如命的美男子。
“那就奇了怪,不曾习武,却又六识通明,这闻香识人的功夫,只怕普天之下除了白马寺里的通德老和尚,没人及得上你。”
“黄兄谬赞,大概是在下从小喝的汤药多,又有些奇遇之故。”
苏锦边说边走到窗前,拿起那支头簪同样嗅了嗅,听黄粱又问“可有眉目?这阁楼是当年古越王妃的起居之所,你站的那里,正是当年古越灭国,王妃为免受辱纵身跃下的窗台。”
苏锦摇头,“黄兄也是古越人?”
“忘了,但应该不是。”
苏锦对这托词无言以对,毕竟交浅言深,他望着窗外夜色。
此时的山阳城空寂,也静美得出奇。
那风华绝代的古越王妃,一定无数次在这般寂静无声的夜晚站在窗前远眺故土,万般愁绪,也终归随着那粉身碎骨的一跃烟消云散。
心若不安,又何处是归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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