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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她像是想起什么重要的事一般看着马掰掰问道:“你刚才还没告诉妈,为什么你会搬出南荞的房子,是不是她把你赶走的?你和妈交代实话。”
许梅现在把自己女儿生病这件事大部分责任都怪到了南荞身上,因为如果她们继续住在一起,马掰掰就不会去住那新装修都是甲醛的青年公寓,自然也就不会生病了,这事到底是谁的错。
还不是南荞嘛。
“不是,真不是,妈,是我自己不声不响地搬出她的公寓,荞荞还找了我很久。”
许梅一听,如杂草黑眉皱在一起,一脸不解地看着马掰掰,“为什么啊?你们感情不是很好的吗?那是不是因为平时她给你脸色看了?所以你受不了搬出去了?”
别嘲笑许女士的脑路,现实生活中像她这样走火入魔般护犊子的人还真不少。
“不是,妈,你想到哪里去了?荞荞对我很好,你别问了,这事反正是我的错。”
马掰掰负气地甩开老母的手,把头别向一边。
“为什么不要问,掰掰,我是你妈妈,我会担心你,有什么心事难道还不能和我说吗?”
许梅说着说着眼泪又掉了下来,低头轻声抽噎。
马掰掰见老母亲被自己气成这样,心里慢慢升起一抹愧疚,她从床头柜抽了一张纸巾帮许梅擦去眼泪。
“妈,这事你真的不能怪南荞,在北城我要是没有她早就饿死了,你想我从毕业就一直和她住在一起,房租,水电,都是她在出,是我占了她便宜,所以即便是她真让我滚蛋,人家也一分的错都没有。”
话是如此,可许梅还是觉得南荞欠他们家的,“掰掰,你就是太善良,南荞她就是一个爹不要妈不管的野孩子,你说以前你们在荆县,是不是咱家做什么好吃的你都把她往家里带,给你买的新羽绒服你怕她冷也给她穿,还有,那些压岁钱你哪一年不是分她一半,就算她在北城对你照顾有佳,那也是她该做的,这叫知恩图报,你别一副对她感激涕零的样子。”
许梅没完没了地数落着马掰掰,在她眼里自己女儿就是一只出淤泥而不染的白莲花。
“那要是你女儿抢了她的男朋友呢?这也是别人的错吗!”
马掰掰声音提高了八度,她想为什么她妈就那么不喜欢南荞呢?
“啥?男朋友?是那个韩稹吗?”
“不是,其实他也不能算是南荞的男朋友,他们还没在一起,我想如果不是我在中间横着,他们应该早就进一步了吧。”
说到这里,马掰掰眼里的光骤然黯淡下来,她对不起南荞,这段友谊里真正错的人是她,可明明她知道所有的道理,却偏偏不想知错就改啊。
听到这里,许梅来了劲,她缠着马掰掰东问西问,“女儿啊,那个男孩子是谁?是你们在北城认识的不?人怎么样?家庭条件好不好啊。”
许梅是有她的打算的,都说女人嫁人是第二次投胎,那么如果女儿嫁的好对于现在的许梅来说就是一次丈母娘借女婿咸鱼翻身的机会,这能不表现的激动一点吗?
“他叫顾顺顺,和我一样大,是北城大学毕业的,他是一个富二代,人特别风趣幽默,我们是在公交车上认识的,当时我们之间闹了个乌龙笑话,哈哈。”
想起第一次与顾顺顺认识的情景,马掰掰就觉得心里像抹了蜜一般甜,她好喜欢那时候嚣张跋扈,一副谁都入不了他眼的顾顺顺,拽拽的,酷酷的,让人一眼心动。
许梅其他的没听进去,“富二代”
三个字她是刻进了心里。
虽然她也听过很多富二代不靠谱的事例,但即便那个顾顺顺再不靠谱,如果他能和自己女儿在一起,都会比现在这种情况好吧。
“顾顺顺。”
“顾顺顺。”
许梅嘴里反复念叨这个名字,“嘿,别说,掰掰,他的名字和你还真配。”
是啊,马掰掰也是这么认为的,可配有什么用?再配顾顺顺眼里看到的永远也只有南荞。
想到这里马掰掰便难掩失望地低下头,瞬间功夫,眼眶就被泪水填满。
“怎么了?乖宝?”
许梅看着白色被套上的零星泪渍满脸尽是担忧之色地问道。
“妈,可他不喜欢我,甚至很讨厌我,他喜欢的是南荞。”
马掰掰边说边哭:“妈,我真的好喜欢他啊,为了他我连自己最在乎的荞荞都可以伤害,你说我这样是不是好坏。”
她扑倒在自己母手怀里嚎啕大哭,就像是一个孩子被抢了心爱的玩具一般委屈。
“妈,怎么办?到底怎么办啊,我真的好喜欢顾顺顺,他什么都不用做,我就好喜欢他,从来没有一个男孩让我这样,我一边要承受着背叛友谊的煎熬,一边又放不下对他的喜欢,我选择了南荞,就意味着会失去顾顺顺,妈,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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