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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林时予练完舞,在回家的路上捡到了一个落难的小可怜。
巷子里的拐角处挤了四五个人,面色不善地围成了半圈,个个长得五大三粗,一副社会哥的模样。
其中一个掐着面前人的脖子,嘴里骂骂咧咧地说:“你小子活腻歪了?敢管爹的闲事?”
另一个手里提着书包,粗暴地伸手翻了翻,然后顺手一抖,书本、卷子、笔哗啦啦地掉在地上。
被围着的那个被掼在墙上,身上是临城三中的校服,看不清脸。
一只灰白相间的猫奄奄一息地躺在他脚边,身上鲜血淋漓,沾血的毛发黏住了它的一只眼睛。
被围着的那人挨了结结实实的一巴掌。
声音响得炸耳。
林时予加快脚步,在离他们一米远的地方站定,冷声开口:“住手,我报警了!”
众人齐齐回头,领头的混混轻蔑地看着林时予,双手抱胸,不以为意地说:“我好怕啊。”
话音刚落,巷口传来一阵刺耳的警笛声。
几个人对视一眼,把林时予推搡到一边,利索地往反方向跑了。
一时间,巷子口只剩下两个人。
林时予没有问这场霸凌的缘由,他从来都不是多管闲事的人。
“谢谢学长,”
男孩弯腰抱起了猫,血沾到了他的袖口和衣襟上,他抬起头,主动找话题说,“他们虐猫,还抢我的钱。”
面前的男孩鼻骨很高,眉眼偏狭长,眼尾上挑,偏偏下眼睑有着明显的弧度,睁大眼睛看人的时候,自带眼睑下至的无辜感。
长相也很贵气,他的皮肤白,又沾到了斑驳的血,两者一结合,给人一种糜艳到颓丧的美感。
林时予的目光落到他脸上泛红的手掌印上,问:“你认识我?”
“认识,你是高三一班的林时予学长。”
男孩换了个姿势,让猫在他怀里躺得更舒服。
林时予问:“你叫什么?”
男孩朝他笑了下,说:“学长,我叫陆以瑾,高一十五班的。”
眼睛弯着,里面流露出一种很懵懂、很纯净的感觉,和他外表给人的感觉大相径庭。
看起来很乖。
“学长你看,它快要死了。”
陆以瑾仰头看着林时予,把猫往他面前托了托,用充满依赖的语气问,“你知道这附近哪里有宠物医院吗?”
“隔壁白云路有一家。”
林时予应道,看他用力举着的手有点颤,伸手想从他怀里接过猫。
陆以瑾避开林时予的动作,把猫放到地上,接着脱下弄脏了的校服外套,将里衬铺在林时予手上,最后小心翼翼地把猫放上去,朝他眨了眨眼睛,认真地说:“这样就不会弄脏学长的衣服了。”
林时予抱着猫走在前面,陆以瑾跟在他身后,眼里的懵懂天真尽数散去,浮起一丝神经质的隐秘忧郁,他像看自己的所有物一样,肆无忌惮地盯着林时予看。
经过巷子口时,警笛声越来越刺耳,林时予捡起地上的手机,关掉声效,放进兜里。
走了一会儿,林时予发现陆以瑾没跟上来,回头看他。
陆以瑾靠着墙,干涸的血迹散发出一股刺鼻的铁锈味,强势地往他鼻子里冲,他抑制住呕吐的欲望,可怜兮兮地说:“学长,我腿疼。”
林时予顿时觉得自己捡了个麻烦,又不好直接离开,皱了皱眉,走回去搀着他。
林时予一手抱猫,一手扶着陆以瑾往前走,说:“先去医院看你的脚,再去宠物医院。”
他顾忌着陆以瑾的脚伤,走得很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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