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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成名的原因很简单,这位新生喜欢把一支西洋剑佩戴在腰间,然后牵着一条黄色的德国猎犬在校园中遛弯,如此另类的装扮自然成了学生们议论的焦点。
每当俾斯麦牵着狗出来散步时,同学们总是以一种看待外星人的眼光来审视他,仿佛他来自遥远的月球而不是柏林边的村镇。
这种“待遇”
让俾斯麦非常不舒服,但凡有人对他行“注目礼”
,俾斯麦必然要和对方进行决斗,直到打得对方跪地求饶才肯罢休。
由于学校并不禁止这种行为,再加上俾斯麦的剑术也相当精湛,在入学后的三个学期中,俾斯麦连续在二十七次决斗中取得全胜,这个成绩甚至还打破了学校的最高纪录。
俾斯麦成为帝国宰相后,每次提到这段历史,他总是自豪地说:“在学校里,我想做最有力量的人,我做到了;进入社会后,我想要做国家的领袖,我也做到了。”
在一次决斗中,常胜将军俾斯麦竟然被对手击败,在脸上留下了记号,那是一道从鼻尖到左耳的伤疤。
意外受伤让俾斯麦有了些许的反省,他知道了自己在学校中不受欢迎,于是决定转学,到柏林大学去继续自己的学业。
来到新的大学后,俾斯麦的表现有了180度的转弯,他不再到处招摇,做出种种离经叛道的行为,而是潜心阅读历史、文学和哲学等方面的书籍,汲取了大量文化知识。
这两年的学习为他以后成长为政坛巨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870年法国漫画中的俾斯麦
大学毕业之后,俾斯麦开始进入社会。
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在柏林大学压抑了太久的俾斯麦整日花天酒地,沉湎于女色而不能自拔。
也许是上帝想要惩罚他,俾斯麦在一次宴会上遇到了一位名叫乔安娜的女孩。
这位个头中等、眼眸碧蓝的女孩子让俾斯麦如醉如痴。
但是乔安娜的父母不同意将女儿嫁给一个臭名远扬的人物,在他们看来,把女儿嫁给俾斯麦和把女儿扔进火坑没有任何区别。
为了自己的终身大事,俾斯麦来到了乔安娜家中求婚。
他充分发挥了自己的外交天赋,陪着好酒的未来岳父一起痛饮白兰地和葡萄酒;和喜欢文学的未来岳母大谈《哈姆雷特》;对腼腆的乔安娜,他抱起来一顿热吻。
这种做法成就了俾斯麦的好事,女方父母终于同意了他的求婚。
俾斯麦的一位朋友曾经这样感叹:“这就是真实的俾斯麦,他善于用快捷的手段勇敢地把蓄谋已久的事情办成。”
甜蜜的新婚生活让俾斯麦沉浸在快乐之中,新娘乔安娜命中注定就是俾斯麦的“拯救女神”
,他们的婚姻改变了俾斯麦的颓废生活,俾斯麦的雄心壮志开始显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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