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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到此一游(第1页)

“大嫂,这黄白两色菊花你也是戴得的。

这是我从周财主家讨来的,全村这么好看的菊花可不多,这朵你戴着。”

刘氏见到蓝怡光秃秃的脑袋,大方地将自己新得来的菊花递给蓝怡,在她看来这大嫂因为守寡不敢戴花,着实可怜。

“三弟妹,我不喜簪花。”

蓝怡客气谢过。

她一身深蓝色衣裙,头上一只古朴的银簪挽发,耳上是一对小小的银质耳钉,在群花摇曳中宛若一株不起眼的小草。

头簪白菊的二婶李氏瞧着蓝怡安慰道:“宝儿他娘,别太拘着自己,带孩子们去城里转转吧,也好散散心。”

“是啊大嫂,若不是二妞妞这几日不舒服,咱们也能一起去。”

刘氏虽小毛病多些,但对女儿也是十二分的心意,二妞妞这几日有些腹泻,她自然没心情去城里逛的。

带着两个孩子到县城赏菊,是个不错的主意。

忙着秋收时蓝怡将两个孩子托给李氏照顾,对他们忽略了些,待他们出去转转也算是补偿。

九月,是菊花的天下,黄县虽称不上满城尽戴黄金甲的程度,但路边一盆盆待卖的菊花、店铺装点的菊花门窗、菊花酒和菊花饼等放眼皆是,满城飘香。

蓝怡三人先到城中的园子赏菊,这园子便是蓝怡购买牡丹籽的地方,此时满园山石旁盛开花儿,换作了菊花。

白黄色的万龄菊、粉红色桃花菊、白瓣檀心的木香菊、纯白大朵的喜容菊、黄圆金铃菊、瓣白黄蕊的金盏银台菊等数不胜数,着实让蓝怡三人惊艳了一把。

“娘,这是写的什么?”

宇儿见娘亲看着亭台柱子上的字发呆,好奇地问到。

蓝怡笑笑:“这是一个书生觉得园子里的菊花好看,便做了首诗写在这里给别人欣赏的。”

园子里常有文人赏花饮酒作诗,觉得好的便提笔写在围墙、山石甚至亭台之上并落款留名,这是文人墨客历代流传下来的传统,在这出名不容易的古代,也算是一种彰显自我存在感的方式,为后人留下无数名篇佳作。

当然,这一传统传至现代,却变了滋味。

留名还在提诗却无,“某某到此一游”

已经成了破坏各处风景的一大污渍,广为世人诟病,不得不让人感慨良深。

“娘,写的是什么啊?宇儿认识两个呢,‘人’和‘山’。”

宇儿抬头望着一片文字,升起一股自豪感。

“宇儿真棒,这里写的是:‘识得渊明趣,到访南山隅。

花枝笑迎人,离别香盈袖。

’这首诗的意思是这个人羡慕陶渊明,就来看花,看见花开的好看,走时还带走了一身的花香。”

蓝怡念完又解释给宇儿听,这等水平也敢题诗,这个叫“夏自清”

的也真是个“人物”

“真好听,娘,等宇儿学会更多的字,也写上去。”

宇儿满眼崇拜的看着亭柱,握握小拳头下定决心。

蓝怡不得不感慨,这就是传统啊传统。

“啊,啊!”

宝宝跑到另一根柱子边上,指着上边的字给蓝怡看。

蓝怡走过去抱起宝宝:“宝宝也真棒,这么小的字都看到了。

这首写的是:‘前朝离别后,相约未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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