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收留王君临的老者姓陈,他有一对儿女,儿子叫陈小六,二十出头,比王君临小两岁。
女儿叫陈柔娘,十五岁,有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十分可爱。
陈柔娘帮着王君临把木屋清扫一遍,红着小脸,低着头跑了出去。
木屋外面,陈老头笑的非常开怀,而王君临却是心中苦笑,他已经猜到这老头是想让自己入赘当其女婿,虽然很感激陈家的收留,但他却没有半点当赘婿的想法。
来到这个时代,第一顿饭,王君临是在陈老头家吃的,后者主动邀请,他毫不客气,至于饭桌子上或偷看或考量的眼神,直接被王君临所忽视。
吃完饭,回到木屋躺下,王君临拿出血玉佩研究起来。
王君临记得血玉并非天然,是指透了血进去的玉石,不管是翡翠和阗玉,还是黄玉等诸类,只要是真的透了血,才算是血玉。
“难道这块玉中的血色也是因为透了血的缘故,可那得渗透多少血,才能让整块玉都是血色。”
把玩研究了半天,除了感觉异常阴冷之外,王君临并没有发现血玉佩有什么特殊之处。
拿出了那卷兽皮,上面的字不是汉字,更像是一种符号,王君临一个都不认识,只是隐隐感觉非同小可,不可轻易视人,便又连同血玉收了起来。
要何去何从?王君临需要好好想一下。
当然,眼下首先要解决的是吃饭穿衣,这个最基本的问题,他不可能靠村民救济而生活。
白天那名锦衣青年强抢民女的一幕,给王君临留下很深的印象。
他从陈家父子口中得知,那青年叫张宏蒙,是一个世家公子,仗着家世,横行霸道,每个月都糟蹋一名黄花闺女,玩腻了之后,便将其卖到青楼里面。
曾经有人去县衙告他,结果他没有事,告他的人反而在第二天惨死街头。
王君临明白历史记载永远代表不了真相,更何况中国古人说话用语向来夸张。
就拿眼下天定十一年来说,天下虽然安定,但远远没有达到各州、郡、县都吏治清明和百姓安居乐业的程度。
更何况隋受魏晋九品中正制的影响,世家门阀贵族与平民百姓之间等级异常分明,贵族世家各种夸张的特权,平民百姓各种骇人的不公。
总之,这是一个平民之命贱如狗的时代,这让只是个平民,甚至还是个黑户的王君临如何能有安全感?
王君临已经问过了,村民谋生路子主要有三个——种田、打猎和养蚕织布,他不会种田,更不会养蚕织布,并且他也不想学,因为这样的生活永远改变不了被人鱼肉的命运。
他打算通过打猎获取第一桶金,在保证衣食之后,将自己武装起来,拥有一定自保能力,然后再做打算。
……
天刚蒙蒙亮,王君临便迫不及待的拿着和陈老头借的猎弓、柴刀,穿着陈小六送的旧衣旧鞋出了门。
田里年景不好的时候,村民也会入山打猎,但因为这片山中猛兽较多,打猎毕竟危险,若非是艺高胆大或者食不果腹被逼无奈之辈,没有人愿意去打猎。
而王君临既是艺高胆大,又算是食不果腹。
王君临在后世本是一名退伍特种兵,后来机缘巧合之下加入了世界排名第三的烈火佣兵团,因为表现出色,敢打敢拼,且心智过人,短短的三年时间便坐上了佣兵团中第三把交易。
王君临并不是第一次用弓箭,在后世的时候他常常用弓将安装有微型炸弹的箭射出去杀伤目标。
所以,他的箭术同样很不错。
另外,有一次为完成一个特殊任务,他还专门练过骑马,甚至还参加过内蒙古的民间骑马比赛。
所以,王君临算得上是弓马娴熟。
虽然衣着武器粗陋,但王君临身形挺拔如枪,步伐敏捷如狼。
昨晚问过陈家父子之后,王君临给自己选择的狩猎之地是社棠村北边这片山脉,因为这里峰脉纵横,山谷幽深,森林茂密,常有野兽出没。
半个时辰后,王君临来到了一个幽静的山谷中,山谷两边都是茂密森林,参天古树比比皆是,此时正是盛夏时分,万兽躁动,森林中生机勃勃。
王君临目光如电,忽然看见一道影子在五十米外灌木丛中一闪而过,这是一只雄性红腹锦鸡,拖着长长的彩色尾羽,十分艳丽,昨晚上陈小六跟他说过,一根红腹锦鸡尾羽就能卖十钱。
王君临如今最需要的便是钱,脚下一蹬便如猎豹般追了上去。
修真界小喽喽穿越到现代,怀揣高级功法一路升级,成就美满人生。...
玄灵大陆,强者为尊。穆忆尘原本只是个普通的少年,后被心爱的女人背叛,发誓复仇,并在机缘巧合之下开启了饕神血脉,从此走上了强者之路...
...
飞卢小说网原创小说龙尘传逃难少年甄行巧遇修仙家族外放女弟子宋离,学习道法,相互倾心。甄行费尽心思的经营未来,不得不扯入算计与被算计之中,每次艰难险阻总进退两难,结果又意想不到,奇遇不断,有畅快有虐心,多段感情接踵而来,人鬼妖半妖灵。一步步揭开甄行真正身世,...
...
农女有田超给力穿成农家好吃懒做,丑胖自私的反派小姑子,住的差,吃不饱,声名狼藉,白瑾梨表示压力很大。还好极品亲娘宠她,包子哥嫂听她话,侄子侄女拿她当老大,又有空间在手,发家致富,改变自己,和谐全家妥妥的,只是这个刚出现就险些被她害了的男人为何看着怪怪的,一开始想杀她,后来天天想跟她在一起?重生后的林沉渊满心困惑他的媳妇不是很差劲吗?为何现在如此优秀?这是一个穿越女遇上重生男,最后相濡以沫,白头到老的甜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