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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翻动翻动,看见了好几样物件,一枚铁制莲花戒,一只手套,其中铁制莲花戒,上面是一朵朵极其细小的莲花,每一朵莲花和蚊子大小差不多,但是细细一看,莲花瓣上面有着细小的刀刺,花瓣尖端更是有一些细针,美丽而又可怕的戒指让人毛骨悚然,如果被带上这枚戒指打上一拳,恐怕身上立刻会出现一小片血肉模糊。
手套没有铁制的尖刺,而是在手面上,仔细一看就会发现上面拥有着数不尽的倒刺,只要被这东西抓住,会如同附骨之疽,难以脱离,除非享尽切肤之痛,才能脱离,肯定会拉下一块皮肤下来,让人疼痛不已,想想就有种感觉在身上,下一秒就会破开皮肤勾住血肉,任谁都宁愿死亡,也不想受尽这种痛苦。
血雯点点头看了一下这些东西,其他都没了,只有这一部分的东西,每个人格都有自己喜欢的独特方式去欣赏自己的品,和他相比,虽然放血吸血很难受,他特别喜欢看着别人如同生命倒计时一样的等待死亡,血液一滴滴的滴落,刺动着他的内心,兴奋不已。
但是其他人格的风很明显的就可以看出各种不同的感觉。
当然像那白纸书,血雯也不知道是哪个人格,怎么用来杀人的,血雯发挥了他的想象力,用砸!
?
翻了翻白眼,当然明显不可能,但是血雯一样一样拿起来,但是都没有反映,包括他从附在手臂上的刺星玩具也没有信息反馈给他。
看来并不能通用,每个人格都只能用属于他自己的东西,那枚黑红色的硬币,血币是他用来切开每个人的大动脉,并且卡在那,让血液滴落的关键,所以被血液浸满的整个硬币是他最喜爱的东西,因为上面充满了各种各样的血腥味,每个人的血液都散发着不同的香味。
同时也是刘云第一次得到的钱币,被他用来珍藏起来。
血雯有些百无聊赖,无聊的坐在床上,晃动着双脚,突然蹦达一下站了起来,大声喊叫起来:“不行了,好无聊。”
然后低语起来:“还是出去狩猎吧,虽然说外面应该都是血族的人,想来血王应该不会追究一只如同垃圾一样的血族。”
在血雯眼里,即便是实力强劲,但是如果还是被他狩猎在手中的猎物,都是垃圾,蝼蚁不需要关注。
血雯就推开了房门,脚步声在宁静的黑暗之中显得如此明朗,脆耳,待在每个房间里的人都竖起了耳朵,听了起来,脚步声的沉重与否,来判断是谁。
血雯根本没有在意其他人的想法,就这样走了出去,不紧不慢,如同闲庭漫步,房间里面的人都皱起了眉头,因为惯例,他们都习惯记住每个人的脚步声,但是这个脚步根本不是刘云那种感觉,刘云的脚步声和这个脚步有些一样,但其中包含了些许谨慎,不是刘云的,这个脚步太过闲漫,枫鳞和白的脚步声轻小,如果不仔细听,根本发现不了,殉默的声音和这个比也有一定差距,虽然殉默的脚步声和这个脚步声差不了多少,但是体重可是一个问题。
死亡之眼的脚步声比这个慢,慢一个拍,小丑的脚步声比这个重了许多,但是又轻了很多,小丑的脚步声似轻似重,忽轻忽重,所以他们惊恐的发现这个脚步声不是他们七人的其中一人之后,眼中露出了一丝恐慌。
所有人探出头来,虽然他已经走出了这个别墅,去了地下通道之中,血雯并没有掩饰什么,没有关门的房间只有刘云的房间,五人带着疑惑集中到了客厅之中,没有一丝掩饰,在意暗中监视着他们的蝙蝠,直接开口说话了。
血雯双手揣兜,一步一步的来到地下通道之中,地下通道之中全都是一个个换成现代服饰的血族,看到这些秃头的血族,露出了一个嗜血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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