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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单从味道上来说,李晓是很喜欢的。
毕竟在船上,除了大海的味道,就是船只木头腐烂的味道和船员身上的臭味。
现在突然想闻到了这种清香的味道,让本以为自己嗅觉都快被熏失灵了的李晓,不禁产生了一种愉悦的心情。
李晓先是喝了一口,这是李晓第一次认真的品尝朗姆酒。
它的味道很甜,完全没有想象中的那种冲味,入口的感觉很丝滑,李晓能很明显的感觉到酒水通过他舌头的两侧,带给李晓味觉上的享受。
对于李晓这些天天以鱼和土豆为生的海盗来说,朗姆酒对味觉的刺激真的不亚于十天不吃水果后的一个苹果。
但是一进去到嗓子里,那种火辣的感觉就来了。
不同于白酒的那种撕裂感觉,这是一种温暖的火辣,从嗓子到胃,暖洋洋的。
虽然晚上的天色有点凉了,但是一口酒下肚,竟然让李晓的额头微微有些冒汗。
“呼~”
李晓吐了一口气。
说实话,他感觉自己有点理解为什么海盗们都喜欢喝朗姆酒了。
如果不是喝完酒第二天的难受,李晓还是很愿意把朗姆酒当饮料的。
不知不觉,李晓已经喝了半瓶,其实静下来慢慢喝,的确没有酒的味道,李晓感觉朗姆酒在嘴里的时候很像是果汁,进到肚子里很像是碳酸饮料,很舒服。
喝光一瓶,李晓也开始有点晕了,毕竟这个酒还是有度数的。
挠了挠后背的伤口,李晓感觉自己的伤口已经开始发痒了,应该是没有感染。
一挠伤口,李晓不禁想起了吉布斯的那个小酒壶,听他说他的朗姆酒是提纯的,不能一口口的喝,而是要抿。
那种高度酒撒在伤口上的感觉真是让李晓记忆犹新。
“不过……如果能尝尝那个酒的味道,应该也能很刺激吧?”
李晓不禁想到。
喝到这里,李晓觉得已经刚好好了,自己有点低估了朗姆酒的威力,毕竟是果酒,后劲还是很大的,而且自己本来就不擅长喝酒,剩下的一瓶就留着再说吧。
一边这么想着,李晓一边就打算睡一会了。
可没成想,朗姆酒的味道就像是勾人的小虫子,把另一个嗜酒如命的海盗引了过来——矮人波比。
经过岛上的共同战斗和后面的闲聊,李晓和波比的关系也走的比较近。
因为除了战斗波比在船上帮不上任何忙,他也成为了船上航行的时候最闲的人。
本来晚上在甲班望天的波比,不知道从哪偷了三瓶朗姆酒打算一醉解千愁,却没成想李晓也在喝酒就凑了过来。
俗话说的好,一个人喝酒是因为寂寞,两个人喝酒是因为劝酒。
李晓感觉自己已经拒绝了波比无数次自己已经不能再喝了。
却没想到波比的劝酒令像是跟东北人学的一样,让李晓不知不觉的又喝下去一瓶。
波比:“大海不相信眼泪,海盗不相信喝醉”
李晓:“我……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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