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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筝醒过来的时候,尽管身上还疼得不行,环视了一下屋里的摆设,她还是感动得快哭了。
原因很简单,这屋里的摆设是她小时候在农村见过的啊!
这是个现代社会啊。
这里会有电灯,电话,电视,电冰箱,电脑。
这里还会有各种现代化的工具啊。
这里是她被充空间库存的天堂啊。
最最重要的,这里有卫生巾啊……
太开心了,有木有,太高兴了,有木有。
管它有多么坑的过去,到了这个时代,就比什么都强了呀!
身上太疼了,青筝只是睁来眼睛看了下环境,就又闭上眼养神了。
她是活过几辈子的人了,生过好几个孩子,太明白这种疼是什么原因了。
这明明就是刚刚生产过去的宫缩痛。
一来就当妈,这开局,也是挺有挑战的了。
重点还不是一来就当妈,青筝回忆完原主的过去,也是只有无语可以形容。
这就是个傻子吧。
原主家是典型的东北农村家庭,父亲是村里小学的校长,母亲是家庭妇女。
家里六个孩子,三男三女。
这时代很普通的家庭关系。
原主是三个女儿中的老二,在所有孩子中排行老五。
低下还有一个小妹妹。
原主出生在五九年,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
因为家在相对偏远的东北农村,往上一查,恨不能八辈儿贫农,村里不到一百户人家,都是乡里张亲的,运动的时候,也没有受到太大的冲击。
因为成分好,家族也大,原主父亲又上过几年学,就莫名其妙的成了小学老师,之后更是当上了校长。
家里大哥是生产队长,二哥在镇上学木工,小哥一直在读书。
三个女儿也有书读。
原主长到十五岁的时候,看上了村里来的知青朱卫国,文文弱弱,一身书卷气的书生。
之后不顾家里的反对,一直死追朱卫国。
原主就是以前电视剧里演的那种,完全是剃头挑子一头热的倒追的典型,也不管人家看不看得上她,也不管人家是不是跟别的女知青两情相悦,就是死追着不放,跟个二傻子似的。
用东北话说,就是非常的虎。
这一追就追了两年,一直到运动结束,知青们开始陆续的回城。
因为原主的大哥是生产队长,手里握着开介绍信的权力。
朱卫国几乎没怎么犹豫,就抛弃了跟他谈了三年谈爱的女知青,娶了一直爱慕他的原主。
婚礼办得很简单,就是任家的园子里搭了一间半土房,也没置办什么,请了几桌村里的亲戚朋友吃了个饭,就算是完成了。
朱家的长辈一个都没有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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