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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了马的毛色体格,搭上自己的鞍辔,放个辔头,看看是否合适,中意方才肯买。
他怎肯买你的病马培养?自古道:‘买金须向识金家。
’你便走上几日,也没有人会看上这马的!”
林安看多了富家子弟玩跑车,这道理和卖马总是相通的,一番话自然是有理有据。
“可是如此又该往何处去卖?侄孙家中有老母在堂却是不好久待。”
秦琼为人至孝卖马就是为了回家侍奉母亲,一听林安这话急的一个不行。
林安一叹气,开口道:
“唉,这点金之术我也略懂,只是这幻术一道终究是骗人,不得已不可为之。
这样吧,我到此地不久也听说此地有个豪杰,姓单,双名雄信,排行第二,当地人都称他做二员外。
他结交豪杰,好买好马送朋友。
叔宝你不如去那里看看,贫道手头还有事情,倒是不好跟着你去。
待我手头事了再去山东齐州找你。”
秦琼豪侠之辈,自然不屑用幻术骗人,见林安确实像有急事的样子,也没多说话恭敬的告辞离去了。
这说起来虽是长辈,但毕竟不是血亲,而且时隔多年便是真亲戚也该疏远了,人家有事秦琼又怎会多说。
却说秦琼往单雄信府上卖马不题,林安知道他这一去必定平安无事,也就在城里逛了起来。
秦琼之后尚有一劫,林安现在也不敢离他太远,按照系统的尿性肯定是会由什么变故的。
不让这任务就没什么意义了。
林安在城里闲逛了会儿,因为身姿打扮都超凡脱俗,也没什么人敢来找他麻烦。
生活在现代的人见了这隋唐风物自然是看什么都新鲜。
“按照剧情看,秦琼今天还会在城里遇到王伯当,然后连夜出了城。
还是去城外等他吧,只要这一劫能过去,把他送到单雄信府上,我就能有8个月的自由时间了。
这里面唯一的意外就是系统会加重他的病情,不过我身上带了不少药,这年头的病毒再猛也扛不住抗生素。”
林安在城里转了会儿,看新鲜也看够了,知道接下来秦琼会有一场大病,并且还会遇到魏征。
自然是不会耽搁,只在城里买了些酒食便甩着手出了城去。
这时尚未到晌午,秋高气爽天气也好,林安城外路旁一块大石头上盘膝而坐,一边喝着酒,一边吃着羊肉。
“嘿,这古代的羊肉就是好吃,纯天然无污染,就是酒差了点,没甚味道。”
林安到了这个时代,受环境影响竟也起了几分豪气,这杂粮酿的酒虽然不烈但是喝多了也上头,酒气上涌之下,林安用那柄晶刚玉如意击打着酒坛,顺口高歌:
“天苍苍兮临下土,胡为不救万灵苦。
万灵日夜相凌迟,饮气吞声死无语。
仰天大叫天不应,一物细琐枉劳形。
安得大千复混沌,免教造物生精灵。”
这诗是林安看金庸时记下的,据传是丘处机所作,此时和多了就居然就这么高唱了出来。
也是合该倒霉,林安这一唱居然引了两个人来,这两人俱都骑着高头大马,身后跟着四,五个小厮推着车,前面的戴进士巾,穿红,年纪稍轻;后走的戴皂荚巾,穿紫,年纪稍大。
两人拍马赶到近前一起翻身下了马冲着林安一拱手道:
“不知适才高歌的是否便是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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