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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以为她很幸福,岂知她之所以怨他,正是因为这种如铁石般的平静,心安理得的愚钝,甚至还因为她给予他的幸福。
有时她作画,夏尔就站在旁边望着她俯身在画板上,这对他是莫大的乐趣,他眨着眼睛,仿佛能把她的作品看得更清楚些,或者在大拇指上把面包心搓成一个个小圆球供她擦画。
当她弹钢琴时,她的指头弹得越快,他也越佩服。
她稳稳地叩打每一个琴键,从高音到低音,一个接一个地把整个键盘叩打一遍,这架旧乐器的钢弦本来就已七歪八扭,以经受她这一番折腾,窗子要是开着的话,声音一直可以传到村外。
执达员的文书,手拿着公文,光着脑袋,趿着便鞋走在大路上,常常闻声停步,侧耳啼听。
而且,爱玛善于治家。
她给病人发去索要出诊费的账单,信上的措辞却非常婉转,看上去竟不像是来催账的。
星期天有邻居来家里吃饭,她总有办法端上一桌像模像样的菜,例如在葡萄叶上高高地堆起意大利李子,把几罐子果酱倒在一个碟子上,她还说该去买些漱口盅,让大家漱了口再吃水果甜食。
这么一来,人们对包法利更是刮目相看了。
夏尔也觉得自己越来越了不起,因为他有这样的贤内助。
他把爱玛的两小幅铅笔画,配上宽阔的画框,穿上长长的绿绳子,挂在客厅里,高悬在糊墙纸上,自豪地让人欣赏。
弥撒完后,大家总能看到他趿着漂亮的绒绣拖鞋,站在门口。
他晚上10点钟回家,有时12点。
一回家就要吃的,这时女佣已经睡了,总是由爱玛伺候他。
她帮他脱掉礼服,吃饭的时候好自在一些。
他把他遇上的人,去过的村子,开过的药方娓娓道来,感到很得意,他吃掉剩下的洋葱烩牛肉,刮去奶酪上长了霉的奶皮,啃掉一个苹果,喝掉大肚瓶里的酒,就上床仰卧着,然后,鼾声大作。
他向来都惯于戴布睡帽睡觉,现在用包头布,耳朵上总系不住。
所以早上醒来头发乱蓬蓬地搭在脸上,加上枕头带子系的结晚上松开了,弄得头发上沾了一层白绒。
他总是穿着那双结实的皮靴,靴面上有两条很粗的皱褶,往上斜挑到脚踝,而鞋面的其余部分却依然绷得很直。
他总说:“这在乡下算不错了。”
他母亲提倡他这种节俭的做法。
她像从前一样,家里出了芝麻点小事就跑来看儿子,然而老太太似乎早就料定跟儿媳妇难相处。
她觉得媳妇办事大手大脚,很不符合他们的经济状况,用木柴、食糖、蜡烛非得像大户人家似的,灶下烧的炭火够做25个菜呢!
她整理大衣柜里的衣服,肉店送肉来的时候她叮嘱媳妇看着点儿,别上人家的当。
爱玛谨领教导,老太太更是诲人不倦;就听到她们口口声声的“我的女儿”
和“我的母亲”
,两个人的嘴角都在抽搐,和和美美的话语都是用气得发抖的声音说出来的。
第一个儿媳妇在的时候,婆婆觉得儿子还是偏向自己的;而现在,夏尔爱爱玛,讨了老婆忘了娘,这是对本该属她所有的情感的剥夺。
她默默地观望着儿子的幸福,心里难受。
她重提往事让儿子别忘了老人含辛茹苦为他作出的牺牲,与爱玛的虚应故事相比较,说明他倾心相爱是不公平的。
夏尔无言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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